jnlong506 发表于 2019-5-17 09:53 
注意看标题前两个字 “一些” 是什么意思 不能以偏概全 另外注意看文章内容 让利的前提是有利 ...
1、美国将关税提高15%,直接缴税的是美国的进口商;
2、美国进口商肯定会找中国生产(出口)商协商,要求中国的生产(出口)商分担损失,中国的生产(出口)商可能有两种反应:
(1)中国生产(出口)商同意分担损失。于是,双方可以协商,中国生产(出口)商应降低多少价格,例如,中国生产(出口)商同意降价5%,则美国进口商仍须承担因提高关税而造成的10%的损失;美国进口商可以将其所承担的10%的损失,通过提高商品在美国国内销售的价格,而将这部分损失转嫁到美国消费者或企业的身上去;
(2)中国生产(出口)商不同意分担损失,或者,中国生产(出口)商虽然同意分担损失,但双方对分担的比例协商不成,谈判破裂。这时候,美国的进口商又有三种选择:
A.。该种商品是美国企业或消费者不可缺少的商品,而且,一时又找不到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生产的替代商品,美国国内也一时无法生产这种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中国生产(出口)商不同意分担损失,坚持按原来的价格出口商品,美国的进口商也只好购进这种商品,不过,美国进口商可以通过提高该种商品在美国国内的销售价格,将损失转嫁到美国企业或消费者身上去;
B。该种商品可以找到其他国家生产的替代商品,美国进口商可以从此不从中国进口这种商品,而改为从其他国家进口;或者该种商品可以在美国国内生产,结果也是一样。存在的问题:改从其他国家进口,或者改为美国自己国内生产,成本和价格是否比原来从中国进口高,产品质量是否比得上原来从中国进口的商品?
C。该种商品并不是美国企业或消费者不可缺少的商品,如果该种商品价格提高了,美国的企业或消费者可以不消费或少消费这种商品。那末,美国的进口商就可以大大减少从中国进口这种商品。
如果发生上述第B、c两种情况,那末,中国的生产(出口)商就要考虑将原来销往美国的商品改销到其他地方去了,或者改销到中国的国内市埸,或者改销到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如果不能及时改销到国内或其他国家,那就要面临减产、乃至歇业的后果。
所以,关键在于:中国原来销往美国的商品,有哪些是美的的消费者或企业不可缺少的,有哪些是可以缺少的?有哪些是在短时期内就可以在美国国内生产的,其他是可以用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来替代的,哪些是一时之间找不到替代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