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几个定理的综述之七》中说到,奥尔森使用的是标准的经济学术语和方法,是什么意思呢?
这要从外部性概念和公共资源、公共物品问题谈起。
外部性分为正的和负的外部性。负外部性是指一个主体的行为导致了旁观者(也就是与他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的人)的利益损害的情景。正外部性是指一个主体的行为导致旁观者无需付费的利益增加。
公共资源乃是无排他性同时消费上有竞争性的事物。公共物品乃是无排他性同时消费无竞争性的事物。
公共资源的问题,是由于其对人们有用且无排他性,人们有动力争抢公共资源。其背后的逻辑是:如果我不去争抢它,总有人去争抢它,与其被别人得手,还不如先下手为强,落袋为安。因此,资源滥用就成为必然。
对资源滥用还可以用负外部性描述:在无主草场尽可能放养更多的羊只,留给其他牧民的草就变少了,其他牧民的利益受损,而所有牧民都如此做,就是互相输出负外部性,大家的情况一起变糟糕,短期内无草养羊。
那么,与资源滥用相对的,如果人们努力去恢复资源不就可以对抗滥用的问题了么?不那么简单。
一户牧民打理一片草场,不断地撒种浇水恢复牧草生长,是有条件的。如果这片草场依然是非排他的,那么,此牧民恢复草场的行为就是向众牧民提供(准)公共物品。而有经济学基础的人都知道,公共物品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供给不足,由于供给者的行为是一种正外部性行为,对众人有利但自己有成本而无收益。所以与资源滥用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资源退化、不可持续利用。
怎么破解呢?
变公共资源、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为私人物品、俱乐部品的有排他性,也即建立产权(包括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是一条重要的解决之道(休谟科斯定理)。人们有动力去建立新产权,从而长期稳定地取利(德姆塞茨定理)。
现在我们可以去理解奥尔森的共容利益概念了。
盗贼所抢劫的对象-普通民众,对于游荡于地面上的诸多盗贼而言,就是一种“公共资源”,每一个盗贼及团伙都有激励去疯狂抢劫,因为他们知道,你不抢自有其他盗贼抢。这个逻辑同自然的公共资源滥用的逻辑是一样的。因此,奥尔森所说的“狭隘利益”的含义不应仅仅指盗贼感受不到抢劫行为对自己的不利影响,而且应当包含“捷足先登”的激励。
盗贼们反复光临一个地区,而盗贼们对这一地区的产权无法界定清楚,那么,恢复这一地区经济生机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正外部行为,盗贼们没有激励去这样做,于是乎,“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就是必然的。
怎么解?
一个盗贼集团占领一个地区,将土地和人口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建立对这个地区经济资源的产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而长期地、稳定地获得抢劫收入。这就是盗贼们的解决之道。
正是建立盗贼的产权,可以使盗贼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奥尔森把这种动机和激励方式,称之为共容利益,这是德姆塞茨定理在政治学中的应用。因为被纳入臣民系列的普通百姓,与自然界的事物诸如矿物河流植物动物,毕竟不同,后者没有生产积极性问题,前者则有,所以,奥尔森把这叫做统治者与臣民有共容利益,就是恰如其分的。君主对动物的爱护和对臣民的爱护,道理相同,但道德意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