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量的计量时说:价值量用劳动量来计量,劳动量用劳动时间计量,劳动时间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
劳动时间,单位、量纲是人天、年人等等,
例如说,张三他一个人单独劳动了1个小时,则他的劳动时间是1小时。或者说,这里的劳动时间是1人小时。
例如说,李四等八个人共同劳动了2小时,则他们的劳动时间是2小时,或者说,这里的劳动时间是16小时人。
劳动时间,分为个别劳动时间,行业劳动时间,社会劳动时间。
例如,面包行业当中,张三是一个生产单位,李四等八个人是另一个生产单位,则分别来看,他们是个别劳动。
例如,面包行业当中,张三、李四等等单位,组成行业性的整体性的生产单位,则整体来看,他们是行业劳动。
全社会各行各业的所有劳动,就是社会劳动。
(行业内的)个别劳动之和=行业劳动,(全社会的)个别劳动之和=各行各业的行业劳动之和=社会劳动。
在生产、供给上来看,
个别劳动的发生过程=个别产物的出现过程,产品量=劳动量,
行业劳动量=行业内个别劳动时间之和=行业内个别产物数量之和=行业产物量,
社会劳动量=各行各业的劳动时间之和=各行各业的产物数量之和=社会产物量。
在供给、生产上来看,
价值量=价格量=产物量=价钱量=交换价值量。
总价值量=总价格量=总产物量=总价钱量=总交换价值量。
以上等式,可以由产品量推广到货品量。货品=产品和非产品,不包括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