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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人权”?什么叫“法权”? [推广有奖]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9-27 13:32: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只知道,人权是与生俱来的。那些在权利上自诩高人一等的人,就连中国古人都提出质疑,宁有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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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9-27 13:35: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使徒与信众,干部与群众,分配者与被分配者,公有制的人权不平等就从《圣经》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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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9-9-27 13:35: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叶风尘 发表于 2019-9-27 12:07
这个人权的定义,是比较准确的!人权,其实就是应该!而什么是应该,就很难说了!
就是人的观念中应该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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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19-9-27 15:02: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9-27 13:35
使徒与信众,干部与群众,分配者与被分配者,公有制的人权不平等就从《圣经》开启了。
你这种反圣经的观点是惊世骇俗的,是为西方主流社会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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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9-27 18:28:0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与更对1 发表于 2019-9-27 15:02
你这种反圣经的观点是惊世骇俗的,是为西方主流社会所不能接受的。
什么惊世骇俗啊?!我怀疑你没有读过圣经。
西方有两大主流,一是旧教,二是新教,他们之间的对立也就是所谓意识形态对立,这你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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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9-9-28 08:07: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9-27 13:32
我只知道,人权是与生俱来的。那些在权利上自诩高人一等的人,就连中国古人都提出质疑,宁有种乎?!
那你就必须说明,人权是与生俱来的,为何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却并不把劳动者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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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alker 发表于 2019-9-28 09:03:3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人权就是被法律承认的 “个人” ,可以拥有也是必需拥有的最基本权力,没有这些基本权力,就不能算是人。
法权就是最高统治阶层的 “特权”。

所以,独裁国家,人民没有法权,自然就没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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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9-9-28 09:11: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9-9-28 08:07
那你就必须说明,人权是与生俱来的,为何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却并不把劳动者当人?
奴隶制不存在了,分封制用“公有制”包装起来了,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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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人权”?什么叫“法权”?

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从一出生就具有的某些最基本权利。所以,西方的资产阶级学者们也把它称作“天赋人权”,意思是说,这些权利是上天或上帝赋予每一个人的。
人权的最核心内容是私有权。即每个人对其人身和私有财产的权利。西方的资产阶级学者们认为,每个人的人身权和私有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人权的内容还包括了:建立在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基础上的平等和自由,即在尊重私有权基础上的人人平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每个人的意志和行为的自由。
至于民主,是人权在政治上的集中表现
。即每个人都拥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由于在客观上不允许每个人都实际参与到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因此而产生了选举制。原则上,每个人都有被选举权和选举权,其中,少数人通过选举,当选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中的某些岗位,可以代表其选民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多数人则通过选举,通过推选自己信任的人进入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间接地参与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所谓法权,是商品社会中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原则。它是商品社会中贯彻于一切法律和法规中的最基本的原则,或者说,它是商品社会中一切法律和法规的出发点。
法权的内容与人权是完全一致的,即在彼此尊重私有权的基础上的平等和自由。
资本主义社会是最发达的商品社会。商品社会中的法权原则,是最符合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原则,也是历来最被资产阶级学者所推崇、尊奉的原则,因此,商品社会中的法权,也被称为资产阶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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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官方媒体发表了一段伟大领袖说的话,伟大领袖认为,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我们现在的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等,仍然体现了资产阶级法权。此段话一发表,全国的学术界可乱了营。当时的各种学术刊物都进行了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大讨论。实际上,当时我国的许多学者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我国明明是社会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也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为什么还会有资产阶级法权?按劳分配明明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为什么说是体现了资产阶级法权?但因为那段话是伟大领袖说的,谁也不敢公开反驳。这件事让我国的学术界难受了好多年,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了,学术界才在北京开了个会,宣布在今后所有的报刊和书籍中,将“资产阶级法权”改称为“资产阶级权利”。随之就匆匆地将这段公案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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