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纪前半期欧洲各国出现的形形式式的社会主义思潮中,还有一个派别。这个派别认为,欧洲各国革命以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即贯彻了“私有制基础上平等、自由、民主”原则的社会制度,之所以仍然充满战争、掠夺、抢劫、偷盗,为争夺权利和财富而发生的阴谋和暴力,等等,原因就在于它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而“私有制才是万恶之源”。
这派学者充分地论证了,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人人平等,只是形式上的或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在私有制社会里,这种形式上或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必然会转化为实质上的不平等;
同样,这派学者充分论证了,在私有制基础上,形式上的或法律意义上的自由,必然会转化为实质上的不自由;形式上的或法律意义上的民主,必然会转化为实质上的不民主。
在十八世纪,有一位法国著名的启蒙学者叫卢梭,他写了一本书——《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本书中,卢梭明确认为,私有观念、私有财产、私有制度的出现,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当然,当学者们追溯是谁最早提出反对私有制的思想时,十六世纪写了《乌托邦》的莫尔,十七世纪写了《太阳城》的康伯内拉等,都被提了出来。
十九世纪的学者们对“私有权”或者“所有权”这个问题进行过大讨论。什么叫所有权?所有权这个东西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要有所有权?等等。
当时有一个叫蒲鲁东(马克思将其归类于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的著名学者写过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就叫《什么是所有权?》,而蒲鲁东在这本书中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所有权就是盗窃。
就拿土地来说,土地是在未有人类之前就存在着的,即使按照《圣经》的说法,上帝创造天地山川万物的时间,也排在创造人类之前,所以,土地不应该是任何人的私有物,那末,为什么或从什么时候起,土地就成了这个人或那个人,这些人或那些人,的私有物了呢?
再拿各种劳动产品来说,它们虽然是劳动者们用劳动制造出来的,但用于制造劳动产品的原材料归根结蒂来自自然资源(那时候的人们对劳动产品的理解很狭隘,只把劳动产品等同于物质产品),而自然资源,也跟土地一样,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它们不应该专属于这个人或那个人,这些人或那些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