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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人权”?什么叫“法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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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5 12:37: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21-1-15 10:46
上贴说到,最初的启蒙学者认为,平等、自由等观念是从他们天才的头脑里想出来的。但是,马克思在其《资本论 ...
        你的论述非常精彩。
        学界认为法权是法定的权利,这种定义过分肤浅。其实,法权是在某种社会环境下才有的权利,这种环境不是家庭,也不是一般的交友场所,而是在市场环境下。所以,法权是在市场交换中所体现的权利。它有劳动收益权,也有货币购买权,还会表现为资本剥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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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7 16:40: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法权曾经被称为‘资产阶级法权’,而没有人称它为‘无产阶级法权’。这说明,法权是一种财产权:有了财产就有法权,没有财产则无法权。但是,法权本应是一种人权,财富的多少不过是法权的表现形式而已。也就是说,人类是用财富量来计量法权的大小。更准确地讲,人类是用市场交换中的价值量去计量法权的大小。因此,价值就是一种法权。
        看来,物权是法权的表现形式,物的交换功能才是法权的本质,而交换功能是由交换者和交换物共同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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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7 16:40
法权曾经被称为‘资产阶级法权’,而没有人称它为‘无产阶级法权’。这说明,法权是一种财产权:有 ...
我连续给你发的两篇回贴都没有被放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何。这两篇回贴都是讨论纯学术问题,没有触犯任何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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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到18世纪,是欧洲社会激烈动荡的时期。

在经济领域:工商业迅猛发展,商品经济逐渐占据了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原来的庄园制自然经济处于衰落状态。城市不断地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出现了大规模的工埸手工业。

在社会成分方面:原第三等级——居住在城市里的平民等级,出现了两极分化,一部分人成了大手工工埸主、大商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市埸竞争中取得了巨大优势,另一些原个体手工业者在竞争中失败,沦为了雇佣工人。而原来的贵族们——庄园领主们,则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因为长期骄奢淫逸的生活而财务入不敷出,甚至一些人走到了破产的边缘。各国王室也因为排埸和骄奢,发生了财务危机,不得不采取了允许平民中的经济实力雄厚的人以向王室捐赠大量金钱为代价而授予捐赠者贵族封号的办法,这样一来,各国出现了许多因向王室捐赠金钱而获得贵族爵位的“新贵族”,这又引起了“新贵族”与旧贵族之间的矛盾与斗争。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大手工工埸主和大商人,即我们后来称为“资产阶级”的,开始要求获得政治权力,要求改变他们原来深受旧贵族鄙视和压迫的社会地位。

在意识形态领域:经过一代又一代启蒙者的传播和发展,私有制基础上的平等和自由”的观念越来越被第三等级的人们,尤其是资产阶级所接受,因为这种观念本身就产生于商品交换中的基本规则,而资产阶级本身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且,随着资产阶级中产生的政治方面的要求,原有的启蒙思想中也相应地得到了丰富,产生了“民主”的概念。

民主的概念是这样推导出来的:
1、一个社会是离不开社会管理者的,而且,社会的管理者只能由少数人担任,不可能人人都是管理者;
2、由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是生而平等的,所以,少数的社会管理者只能由社会全体成员通过选举的方式来产生;
3、在选举社会管理者过程中,全体成年的社会成员都应有同等的被选举权和选举权;
4、社会管理者为了履行其社会管理职能,必须拥有各种必要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必须来自全体社会成员的授权,换句话说,即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将其各自的“天赋人权”中的一部分让渡给经他们选举出来的社会管理者,以便使社会管理者能够履行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5、为了防止社会管理者滥用他们所获得的权力,启蒙学者们又设计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以达到使社会管理者们的权力相互牵制的目的。

“民主”概念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人权”或“法权”的内容,以至于很多启蒙学者将每个社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每个社会成员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发表自己意见的“言论自由”,都列入了“天赋人权”的范畴。

这里再补充一点:在16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还发生了宗教上的革命,出现了与旧教相对立的“新教”,而新教的最核心的理念就是:在上帝面前,一切人都是平等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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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到18世纪,是欧洲社会激烈动荡的时期。

在经济领域:工商业迅猛发展,商品经济逐渐占据了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原来的庄园制自然经济处于衰落状态。城市不断地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出现了大规模的工埸手工业。

在社会成分方面:原第三等级——居住在城市里的平民等级,出现了两极分化,一部分人成了大手工工埸主、大商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市埸竞争中取得了巨大优势,另一些原个体手工业者在竞争中失败,沦为了雇佣工人。而原来的贵族们——庄园领主们,则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因为长期骄奢淫逸的生活而财务入不敷出,甚至一些人走到了破产的边缘。各国王室也因为排埸和骄奢,发生了财务危机,不得不采取了允许平民中的经济实力雄厚的人以向王室捐赠大量金钱为代价而授予捐赠者贵族封号的办法,这样一来,各国出现了许多因向王室捐赠金钱而获得贵族爵位的“新贵族”,这又引起了“新贵族”与旧贵族之间的矛盾与斗争。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大手工工埸主和大商人,即我们后来称为“资产阶级”的,开始要求获得政治权力,要求改变他们原来深受旧贵族鄙视和压迫的社会地位。

在意识形态领域:经过一代又一代启蒙者的传播和发展,“私有制基础上的平等和自由”的观念越来越被第三等级的人们,尤其是资产阶级所接受,因为这种观念本身就产生于商品交换中的基本规则,而资产阶级本身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且,随着资产阶级中产生的政治方面的要求,原有的启蒙思想中也相应地得到了丰富,产生了“民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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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8 09:51: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由于法权概念过于抽象,我们对它的研究很少。
        教科书上讲,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其实,这一按需分配的方法只能实现人权平等。它即不科学,也不现实。在现实中,许多的需求不是社会来满足的,而是由个人的劳动去换来的。因此,工资养家才是最多的形式。看来,对需求的满足必须分别处理:生活需求由自我去满足,生存需求才由国家去考虑。国家不应该承担所有的需求,只应该承担生存性的需求。以人为本也不应以人的所有需求为本,而是以人的生存需求为本。其实,以人为本并不完美,因为它让行为的双方失去了平等。虽然以人为本的不平等不可避免,但是应该减少这种现象。
        我认为:人类有两种人性平等的方法;一种是以人为本的人权平等,另一种是以劳为本的法权平等。我们可以用人权平等方法去处理生存需求的问题,再采用法权平等的方法去处理生活需求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法权概念,并用法权概念去处理市场经济这种‘法权社会’的问题(因为我们不仅仅是‘人权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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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ongqin 发表于 2021-1-18 10:21: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人权:人们在国家社会中在法律的制度下生活权力。人权具有社会性,法律性和自主性。

法权:在国家社会中人们在法律制度下各种权力。法权具有社会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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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8 12:20: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ugongqin 发表于 2021-1-18 10:21
人权:人们在国家社会中在法律的制度下生活权力。人权具有社会性,法律性和自主性。

法权:在国家社会中 ...
        家庭中具有人权吗?人权可以是一种默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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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gongqin 发表于 2021-1-18 12:27: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8 12:20
家庭中具有人权吗?人权可以是一种默认吗?
答复:家庭也是生活在国家和社会之中,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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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1-18 13:11: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iugongqin 发表于 2021-1-18 12:27
答复:家庭也是生活在国家和社会之中,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那末,为什么人权的存在范围是社会,而不是家庭?当你在社会上面对谋财害命的人时,你还有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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