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ury
1939 8

[学科前沿] 公共服务应与农民缴税相对称?????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本科生

2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22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1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963 点
帖子
87
精华
0
在线时间
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3-8
最后登录
2019-12-11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P><a href="http://www.hexun.com/"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www.hexun.com</FONT></A> 【2006.03.10 09:26】 来源:国际金融报 <STRONG>【作者:吕霜】</STRONG></P>
<P><FONT size=5>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废止了沿用几十年的农业税条例。这是否意味着我国9亿农民从此就不再缴税了呢?财政部负责人解释说:“取消农业税,只是取消了专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br>
  1. &lt;SCRIPT src="/ad/news/pic.js"&gt;<br><br>&lt;/script&gt;
复制代码
<br>人(主要是农民)征收的税种,不能把全面取消农业税简单理解为从此农民不缴税了。根据宪法及有关税收实体法的规定,农民作为公民在生产生活中与城镇居民一样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比如,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日常消费,都要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收。”这是毋庸置疑,毫无疑义的。</FONT></P>
<P><FONT size=5>       在强调“农民作为公民在生产生活中与城镇居民一样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想到:在提供财政公共服务时,也应该让农民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国民待遇,从而使公共财政服务与农民缴税相对称呢?虽然我国已经取消了针对农业生产直接征收的一些税费,但广大农民不仅在从事其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还要纳税,而且依然负担着间接税。<br><br>  某项税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农民每年负担的间接税近5000亿元,这些间接税大量流向工商业发达的大中城市或通过分税制上缴中央。此外农民还承担了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因土地等资源被征用补偿不足这两项“暗税”,其中因“剪刀差”由农业部门流向城市工商部门的资金每年平均高达811亿元,因征地等补偿不足向农民索取的“暗税”平均每年至少有1712亿元。<br><br>  财政部负责人同时还说:“为保证减征、免征农业税后基层政权和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财政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2000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还将安排782亿元财政支出,地方财政也将安排250亿元财政支出,用于支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br><br>  但就在3月4日,另有消息报道说:“我国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平均每个县高达2.55亿元……惊人的数字暴露了目前中国巨大的财政黑洞,数千亿县乡财政赤字成为中国新农村建设绊脚石。”今后中央与地方财政每年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总共才只有1032亿元,这与县乡财政的赤字、与农民从事其他生产经营等活动还应缴纳的直接税、依然担负的间接税和暗税的数额相比较都还相差甚远。<br><br>  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使公共财政为农民休养生息和新农村建设真正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恐怕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在人大2月28日上午的分组审议中,有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彻底摒弃城乡二元分割政策取向,将数亿农民全面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中来。<br><br>  全国政协常委甘宇平指出:“要真正解决县乡财政危机,不能只在财政改革的范围内看问题,而要把它与统筹城乡发展、消除二元格局的全局性改革联系起来。”这反映了一种强烈的民意期待,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都期盼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再大一些,但如果我国长期沿袭的将公共服务偏向于城市的城乡“二元格局”不打破、不消除,公共财政服务与农民缴纳的税收就不可能对称,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也难以形成,农民休养生息、新农村建设的“坚实财力保障”也将成为空谈。</FONT></P>
<P><FONT size=5>       <FONT color=#ff0033>农业农村应是财政补贴的对象,而且对于农民来说农业税与其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比起来根本不算是负担,如果将农民交纳的税收与围棋提供的公共产品对等起来,那农村的情况将比现在惨多了。</FONT></FONT></P>
<P><FONT color=#ff0033 size=5>说到“剪刀差”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且中国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是一个必须由国家财政扶持的行业,所以“公共财政服务与农民缴纳的税收对称”这一说法是不了解情况的门外话,我们的政协委员就这水平,实在让人汗颜!!!!</FONT></P>
<P><FONT size=5><FONT color=#ff0033>目标是谁都会提的,问题是在现在国情下,怎么实现!!</FONT><br></P></FONT>

[此贴子已经被iyiqian于2006-3-15 15:47:23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公共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 农村税费改革 新农村建设 国际金融报 农民 公共服务 缴税

沙发
gaveyou 发表于 2006-3-12 20: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别说记者了,看看代表委员们的提案,还是要靠党呀</P>

使用道具

藤椅
ybbtxgtrqw 发表于 2006-3-12 21:5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那天都等了好久了。</P>

使用道具

板凳
laudon 发表于 2006-3-14 09:5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是有相关报道。但并没有“公共服务应与农民缴税相对称”一说,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先天残疾人相对缴税最少,岂不是所应得的公共服务应该最少?!——楼主理解偏差了。

使用道具

报纸
ershibahuasheng 发表于 2006-3-15 10:4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农业税取消以及公共财政的倾斜就能解决农民问题吗?白日做梦啊!</P>
<P>让我们看看农业税取消以及公共财政的倾斜是怎样产生的,一切就会明了!农民始终扮演的是摇尾乞怜的角色!说到底他们根本没有参加竞争的基本力量.因此我们看到的是公共财政对城市居民的倾斜以及农民扛起税收重担的不平等现象!!!</P>
/www.lxyq.org

使用道具

地板
toury 发表于 2006-3-15 21:1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先回答4楼,在上面的报道中确有“公共服务应与农民缴税相对称”一说。对于4楼关于“先天残疾人相对缴税最少,岂不是所应得的公共服务应该最少?!”的反例实在不好苟同,农业是一个产业,农民是一种职业,先天残疾人的人是什么?他们丧失了正常人的劳动能力需要社会的帮助。两者缺乏可比性!!!</P>

使用道具

7
toury 发表于 2006-3-15 21: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再回应5楼,请注意,如果你去过农村,或了解农业税的征收条例,或看过统计年鉴的话,你应该了解,但从税负角度来看,农民的负担并不重。</P>
<P>所谓“他们根本没有参加竞争的基本力量”,其实是他们没有利益的代言人,也就是说在立法过程中,他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群体需求从而维护其群体利益。</P>

使用道具

8
晴耕-雨读 发表于 2006-3-15 23:1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FONT size=4>其实,在农业税未取消之前,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绝大部分都是靠农民以缴费的形式提供的,比如“三提五统”,比如劳力支出,公共财政在农村公共产品提供领域一直属于缺位状态,这也是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之一。</FONT></P>
<P><FONT size=4>楼主说的农民没有利益代言人的观点,有些道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缺乏农民的参与,他们的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表述,所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更多地体现为压力体制下的强制供给模式,这种供给不仅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而且很可能造成了不该供给的领域供给的过剩,从而进一步导致了农民负担的加重。</FONT></P>
<P><FONT size=4>所以,“<FONT color=#000000>公共财政服务与农民缴纳的税收对称”,无疑是在农民沉重的负担之上又加重一层。虽说理论上要讲权利和义务的对称关系,但中国的现实问题,如果如此教条于理论的话,很可能事与愿违。</FONT></FONT></P>
我有明珠一顆,久被塵勞關鎖。今朝塵破光生,炤破山河萬朵。

使用道具

9
ershibahuasheng 发表于 2006-3-31 22:3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oury</I>在2006-3-15 21:22:00的发言:</B><BR>
<P>再回应5楼,请注意,如果你去过农村,或了解农业税的征收条例,或看过统计年鉴的话,你应该了解,但从税负角度来看,农民的负担并不重。</P>
<P>所谓“他们根本没有参加竞争的基本力量”,其实是他们没有利益的代言人,也就是说在立法过程中,他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群体需求从而维护其群体利益。</P><BR></DIV>
<P>农民的负担并重不重不是看绝对量而是看这个量相对于农民收入的比例,从绝对值上看是没有城市居民多但比例上看就不一样了!
<P>利益的代言人是什么!还不是农民没有力量的产物吗!一个强有力的利益集团怎么可能会没有代言人呢!代言人是结果,不是原因.
<P>等待回应.</P>
/www.lxyq.org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7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