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不论是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中(本文表25-6)所述的存贷过程,还是在情境1和情境2中,银行系统内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确实放大了若干倍,但这算得了什么,在不牵涉银行的商品买卖过程中,每张钞票都可以无限次地被使用,为什么不说这个过程“创造”了货币呢?我们知道,那仅仅是钞票被多次重复使用了而已。当然,钞票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在做交易。而交易,在简单的意义上来讲,是等价交换。一瓶饮料标价3元,我出3元就可以买到,这就是简单意义上的等价交换。但另一个意义上来讲,又不仅仅是等价交换,因为简单意义上的等价交换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人会做等价交换的事(例如两个人彼此交换同样的百元钞票或交换同样的两本书,但当然也会有无聊的人这么干)。交换是互利共赢、创造价值的过程,自由的交易,总是使交易的双方都得到了更大的利益,否则交易就不会发生。市场正是通过交换增进了交易双方的福利,而货币的使用,降低了交易的成本,银行的存在,则降低了资金供需双方对接的成本,就象滴滴出行公司(或Uber)的存在,降低了车辆供需双方互相寻找的成本,商场超市、房产中介的存在,降低了商品、房产供需双方互相寻找的成本一样。
我们回过头再来看表25-6中所述的存贷过程,我们知道在情境1和情境2中,需要资金的人虽然取得了42170元的贷款,但也新增了36856元的存款,而这个存款又不能立即提现,因为银行没有足够的现金,结果他真正能带走的现金只有5314.4元。但为什么表25-6中所述的存贷过程,貌似贷款的人可以拿走所需的资金呢?原因在于,时间不同。也就是说,在情境1和情境2中,存款和贷款的是同一个时间,靠多办几个回合的存贷手续是不可能“创造”出多余的现金来的,如果是不同的人,想在同一段时间来操作,也是不行的,假设情境1和情境2中甲再找十几个朋友分别去办这种存贷的手续,虽然也可以让贷款数字达到目标,但其存款无法立即提现出来,首先当然是银行没有多余的现金,一提现马上就成了挤兑;再就是一旦提现,因其产生的贷款(也可暂时借用“创造”这个词)就会瞬间“坍缩”消失。但是在表25-6中,通过不同的人,或不同的银行,关键是不同的时间,在银行中的存贷过程,是可以貌似“创造”出货币的,但这也仅仅是幻象而已。在表25-6的存贷过程中,必须有人存入现金,银行才能贷出现金,而银行贷出的资金的数量比存入的现金要少,90%,银行预留的10%的准备金则是可能随时提现进入经济体的,经济体中流通的资金量仍是100%。在银行外的经济体中,必须减少$1000(存入银行)流通(或存款,或还贷),银行才能贷出$900,再进入经济体(除银行),$100的准备金则随时可能提现进入经济体(除银行),可见经济体(可以包含银行)中的流通的货币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同样,经济体(除银行)再有$900闲置并存入银行,银行才能再贷出$810,注入经济体(除银行),$90的准备金则随时可能提现进入经济体(除银行),经济体(可以包含银行)中的流通的货币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后面同理。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向整个经济体(除银行)中注入的资金量是以经济体(除银行)中的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为代价(基础)的,经济体(除银行)不减少一定数量的资金,银行就不能向经济体(除银行)贷出一定数量的资金,银行并没有使经济体(可以含银行)中增加任何货币,这并非“创造”货币的过程。银行也不会减少经济体(可以含银行)中的货币,因为准备金随时可能提现进入流通,或者就在银行放着也没关系,因为银行本身就是经济体的一部分啊。所以前面银行制造通缩的说法也是不对的。
而且,我们观察表25-6的存贷过程,贷款的贷出、使用、归还的时间,以及存款的存入、取出、使用的时间,其实正是经济体中的个人、机构等的真实的生产、生活及经济运转过程的反映,是经济活动在银行的投影。一个人或一个机构,它的收入水平、经营规模和状况、可抵押物、信用级别、资金的流入流出及供需情况,会在其与银行产生业务往来时得到反映,整个银行系统则观察到了整个经济体中所有个人或机构的这些状况,因此,银行的业务开展必然与全部经济的运转相匹配。但是对于不经过银行的大量交易,并没有被银行观察到。可以推断,假设只有一家银行(或所有银行、钱庄合并,或将所有银行、钱庄看成一个银行业),即使不规定存款准备金率,也不太可能发生挤兑现象――因为银行将找不到足够的人和机构贷出足够多的贷款以至提空所有的存款,贷款的数量及时间点是与经济运转过程相匹配的。当然实际上有多家银行,单独的银行是可能被挤兑的,因此银行预留一定比例的准备金也是必须的。
通过前面的描述,也许很多人已经怀疑货币乘数理论了,但是每次看到表25-6的存贷过程,还是容易让人感觉银行“创造”货币的过程是如此地“真实”,表25-6真正的错误在哪里?
最根本最核心的错误在于:重复计算。我们看表25-6,每一行的贷款都对应着同一行的存款,一个人存入$1000元,银行能够贷出$900,这产生的$900元的贷款的功劳只能记在同一行的$1000的头上;这$900再存入,可以贷出$810,这产生的$810贷款的功劳只能记在同一行的$900元存款的头上,不能再记在前面一行的$1000存款的头上;$810再存入,又可以贷出$729,这产生的$729贷款的功劳只能记在同一行的$810存款的头上,不能记在前面两行的$900存款和$1000存款的头上,如此等等(我们看表25-6的最后一行,存款余额为$10000,贷款余额则恰为存款余额的90%,即¥9000)。否则,既然$1000可以产生$10000的存款,如果我把第二次存入当成计算的起点,则$900也可以产生$9000的存款,如果我把第三次存入当成计算的起点,$810也可以产生$8100的存款,如此等等,这就会产生大量的重复计算和严重的混乱。而最前面的$1000,其实可能每张钞票都流通了几十上百年不等,你如何把这$1000产生的贷款算到更前面的存款上面去?
在表25-6中,1000美元被认为是“第一次”的、“初始”的,而900、810、729等等后续的存款及相应的贷款是由1000美元衍生的。但实际上,1000美元并不是“初始”的,而是和后续的900、810、729等等性质一样,都是衍生的(除非是新印的货币进入银行)。在表25-6中是向下推演,实际还可以向上推演,即,之所以有1000美元存入,是因为前面有人存入了1000/0.9=1111.1美元,而之所以有1111.1美元的存入,是因为前面有人存入了1111.1/0.9=1234.6美元,如此等等。如果以1111.1美元为“初始”,会衍生后续的11111美元存款和10000美元贷款,那1000美元所衍生的10000美元存款和9000美元贷款、900美元衍生的9000美元存款和8100美元贷款……等等还算不算呢?如果以1234.6美元为“初始”,会衍生后续的12346美元存款和11111美元贷款......再往前同理。结论是,当然都不应该算。因此,除了新印的货币,其他的存入都非“初始”。
在表25-6中,1000美元的存入是实际发生的,是进入银行1的业务账单的,而后续的900、810、729这些数字,暂时还是想象的,是暂时不入银行的账单的。当然,这些想象的存款是会在后续发生的,但那将在另外的时间和银行实际发生并入账,但那是以后的事情,不需要着急现在凭想象就说会发生,会“创造货币”,也不能凭想象就入账。实际上,这些存入银行的存款和因之衍生的贷款确实是入账的,那就是每一笔存款和贷款实际发生之时,例如,1000美元存入与900元贷出入了银行1的账单,900美元存入与810美元贷出入了银行2的账单,810美元存入与729美元贷出入了银行3的账单……如此等等。既然每一笔存款和贷款都会在实际发生时记入各银行的账单,当初存入1000美元时,就不该凭想象,将后续可能发生的存款和贷款,都记在1000美元的头上,认为是这1000美元“创造了货币”。否则,就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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