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保险在开始领取年金后,是否应该提供现金价值?
从合理的角度出发,开始领取生存年金后不应该有现金价值,否则大家都退保,领现金价值比生存金多。
从合规的角度出发,保监会[2003]67号文对现金价值的规定,适用于年金保险。
怎么办?
我想了个办法,现金价值每年都有,但是开始领取生存年金后,不允许投保人解除合同,呵呵!
关于这个问题,欢迎大牛们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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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B_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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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 关于年金保险的现金价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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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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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搞中国精算师考试培训,有兴趣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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