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的不错,有思考,但有一个明显错误,就是你将普通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搞混了。基本医疗是准公共产品,医院不可能像菜贩子一样竞争,也不像超市,医院本身就是半垄断的。医生的产品一般人是不懂的,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如果医院和医生想赚钱,将没有约束,除了两个约束:一个是医生的道德,另一是患者闹事。
对这种行业,政府都是监管的。各国都差不多。我国不同之处在于,为了减轻政府负担,去搞GDP,将医院绝大部份成本和收入推向市场,实际上在监管的同时,又允许甚至鼓励医院创收,以至没法监管。而如上所说,由于 信息不对称,面对医院创收的能力,政府也没法监管,患者也没法理论。
因此,医院由政府养起来,一点没错。政府管医院也没错,但限于行业监管。
政府不能直接办医院。这叫管办分离。政府的钱给医院后,由医院决定分配和使用,医生由医院管理,实行聘用制。这就是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除了政府行业监督和医院内部治理,对医院管理层,也有多方面制约办法,其中之一就是患者。
患者对医院也有监督能力。上面说了,在看病时患者不可能与医生讨价还价,但出院后他就会有一个评价。这个评价可以反馈到政府那,以决定对医院的考核。
还有医生协会、专业组织也可能纳入到监管机制中来。
总之,医院不同于其他竞争性产品,只能由政府养。医院由政府养,不等于医院行政化,不等于医院服务会变差,资金没有效率。
目前医院大部分由市场养,也就是让医院赚钱的机制,才真正可怕。你的命在人家手上呢,敢和他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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