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务院提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严控多套房贷和异地炒房等楼市投机行为,调控力度和调控规模可说是空前绝后。 于我个人对“新国十条”的理解,算是看到政府整治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感到些许欣慰和高兴,虽然为时有些晚,但我可以表示理解,我也能体会其中的难度。
但是对房地产将来命运的浮沉,就我个人来说还很难下盖棺之论,我只能从三个角度作出分析(成败的关键还是在于第三条):
一,从消费者的角度看:
拥有多套现房的消费者心态无非就是将资产保值或升值,对于对不动产投资情有独钟的中国人来说(这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之前几年的中国房产可说是最好的资金保值行业。
“新国十条”出台之后,就我看到现状是:消费者举棋不定,1,卖掉现房等于货币缩水。2,继续持有风险较大。 但有一点我很肯定:消费者目前对于房产的购买欲已大打折扣,消费者资金正大量撤离房产市场,首当其冲的必是二手房市场,二手房价格下跌有望对一手房价有较大影响。)
二,从开发商角度看:
面对可说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我猜开发商的感觉不是风声鹤唳即是四面楚歌。但从6月份的局势来看,开发商并没有打算打折销售也没有转战二三线城市,仍是在作观望态势。其实地产股价的下跌已让开发商头疼不已(这是股民对房产失去信心的表现,融资将会很有难度)。可开发商很清楚近几年政策的执行一般都是阳奉阴违,所以他们要么推迟开盘要么推迟整个计划,他们等的还是咸鱼翻身的机会,“拖”字诀用到完美境界,他们想的还是风声之后的春天,这一定程度上缩减了房产供应量,价格也被他们咬死了。所以关键还是在于第三条地方政府的作用,因为第三条完全决定了开放商今后的作为。
三,从地方政府的执行角度看(我着重突出“执行”二字):
这几乎是大环境下对房产市场的将来最大的影响因素,我也是深感担忧(并非装的而是真心所想),如果地方政府对于此次政策的实施执行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那么地方政府必是此次改革的最大阻力(如果真是如此我以后必会对地方政府大加批判绝不留情)。
负面后果的出现有两个决定性的原因(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下产生的怪胎):
1,“卖地”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
2,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突出,负债经营的例子很多。
如果房地产进入停滞期,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土地出让金将会逐渐干涸,债务问题也会因没有大量资金越发严重,到时候政府工作效率必然降低,也会致使很多计划支部,城市发展亦会受挫。
所以对于地方政府将不可能完全有效地执行这一决策,小动作少不了,我对此痛心疾首。
不过,“新国十条”是真正把房地产问题摆上了民生的台面上来,我对此是很赞赏很欣慰的。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