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binl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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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发后股权的一个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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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lyf 发表于 2010-7-2 17:45:3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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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问一下各位高手,本人始终有个问题无法弄清。
假设有个上市公司,发行1千万股,由两家公司平均持有,那么这两个公司对该上市公司各有50%的拥有权和投票权。如果此时该上市公司定向向其中一个公司增发1千万股,那么这个公司拥有该公司75%的拥有权和所有权,另一个公司拥有25%的所有权,问题在这里,增发后,股权相对减少的公司是否一定会得到补偿,这个补偿除了经济补偿股票下跌的损失,是否还要考虑投票权的损失(50%变为25%)。这方面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呢?
因为看到现在很多股票定向增发,对普通股的影响好像大家只考虑到是否注入了优质资产,而没有发现有人对股票绝对数增加后对股价的打压(股票供给增加)以及对股权稀释的补偿。望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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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 经济补偿 上市公 投票权 增发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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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yrandy 发表于4楼  查看完整内容

3# aroot 这种股权结构的公司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那么股票增发必须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包括增发对象,增发数量等···· 《公司法》要求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决议才可通过,也就是说两个股东都要同意之后才可通过,至于股权补偿,法律上讲,2个法人的股东是不可能是上市公司的,所以就不存在股价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股权补偿;至于投票权,那是由资本决定的,不能说你的股权被稀释了,就要得到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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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iory1981 发表于 2010-7-2 17:51:36
有个毒丸计划,防止恶意收购的,你可以查查,应该对你有帮助。增发的时候应该所有人都有权利购买的,只不过有人钱不够无法购买,所以股权被稀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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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aroot 发表于 2010-7-2 17:59:51
除非有额外的补偿协议,股权减少的公司不会得到补偿。定向增发是股东会决议,通过它才能实施,即假如产生定向增发,就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增发会稀释股权,但是会进入现金,理论上股权少的公司没有损失,至于投票权减少,因为之前双方股权一样,只能说是自愿的,现实中几乎没有单一两个公司同时对半持有股权的。对这种情况好像没这方面规定要如何,按公司章程和决议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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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lyf + 1 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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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zzyrandy 发表于 2010-7-3 10:34:40
3# aroot
这种股权结构的公司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那么股票增发必须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包括增发对象,增发数量等····
《公司法》要求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决议才可通过,也就是说两个股东都要同意之后才可通过,至于股权补偿,法律上讲,2个法人的股东是不可能是上市公司的,所以就不存在股价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股权补偿;至于投票权,那是由资本决定的,不能说你的股权被稀释了,就要得到补偿,那上市公司增发是不是要给所有的小股民补偿·····所以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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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robinlyf 发表于 2010-7-5 17:59:53
zzyrandy 发表于 2010-7-3 10:34
3# aroot
这种股权结构的公司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那么股票增发必须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包括增发对象,增发数量等····
《公司法》要求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决议才可通过,也就是说两个股东都要同意之后才可通过,至于股权补偿,法律上讲,2个法人的股东是不可能是上市公司的,所以就不存在股价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股权补偿;至于投票权,那是由资本决定的,不能说你的股权被稀释了,就要得到补偿,那上市公司增发是不是要给所有的小股民补偿·····所以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
恩,我是举个简单例子,不是说只有两个法人。
您说投票权是由资本决定的,那是当然,大股东有更大的投票权,关键是增发后对其他股东股权的稀释作用。您讲到小股民因为增发而失去股权,假设微乎其微而可以不算,那还可以接受,如果不是小股民,而是占有一定份额的股东呢?举个例子好了,前几大股东占80%,另一个股东占5%,仅仅是假设,那么对前几个大股东增发完全就稀释掉了这个5%股东原有的股权,难道不能得到一定补偿么?还是依照公司章程,根据董事会决定而接受这个现实?
还是感谢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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