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10-7-14 12:27 
hhj 发表于 2010-7-14 07:08 
哈哈,我的价值论就是令人费解,但它确实反映了真实情况。
根据我的代价补偿价值论,废品也有价值,因为耗费了就必须要补偿回来,而无论这种补偿的方式如何。在我的价值论里,交换与自给自足,都是耗费补偿的不同形式,就算所生产的物品既不能用于交换,也不能用于自给自足的自己使用,是废物,它也有价值,因为它同样需要将凝结在其身上的耗费补偿回来。这是我的代价补偿价值论对价值论所作的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延伸。这个延伸,就连马克思本人也没有注意到,他也认为,废品是浪费,浪费掉了,而浪费掉就算了。但我认为,废品并不就这样说一句“浪费掉了”就可以完事,就象父债子还一样,是不可能抹杀掉的。
至于案例,多如牛毛。自己多想想就行了。
物品中含有的失去的价值与物品本身的价值不同。物品本身的价值是指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新的满足,废品无价值是说不会满足人们的新的需要。至于这个物品含有多少失去的价值是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物品已经耗费了很多价值,但仍然是废品,不能满足人的任何需要;那么,其价值仍然是0,没有任何人会为之付出代价购买,“补偿”也就是自己的“幻想”罢了。幻想的案例多如牛毛,百无一用。
基本支持ruoyan的观点。
其实人的所有经济活动和驱动力都来自需要,需要模型是经济活动最基本的模型。任何物品或服务是否有价值完全看人的需要。物品的价值也可以说成能满足人需要的效用,意义基本相同。但最基本、最准确的价值概念就是:价值来自人的需要。人的需要的特点决定了价值的特点:具有效用的物品多了没用,少了不行,边际效用递减;对于最基本的需要(或者说最基本的物品效用),还存在一个不可代替律,如铁、锌、钙、氧气、水等。
需要模型就像木桶原理那样并不难理解。但很多人往往把一个人的需要与多个人的需要搞混,这就容易出现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