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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了各位很多人的回复,我很惊讶,以为放弃原来的房子买套新的就可以的以及一套房就不能强制执行的,大概这样的想法的回复者要不就是没买过房子,要不就是一次性买房付款吧。
各位如果买过房子,又是按揭的,仔细看下房产按揭合同就明白了。你在办理按揭贷款的合同里抵押了房产的所有权,产权原件都被银行收走了。一旦断供,那么房产所有权归银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断供的结果如下:
第一,房屋的所有权没有了。
第二,继续承担违约责任。其后果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贷款买房者“断供”,就属于主动违约,违反了贷款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银行会冻结房产,并要求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仍然要求归还房贷。房贷和违约金加在一起的债务,“断供”者将背负一生。
第三,“断供”者还将面临长期的信用问题,在个人信用方面是一个严重的污点,今后消费和再次贷款都会受到种种制约。
第四,“断供”者可能血本无归。伴随房价大降、二手房交易受阻的情况,“断供”房经过银行诉讼、法院拍卖大幅降低价格,扣除利息、违约金诉讼、拍卖等,极有可能出现拍卖所得已不足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
在国内尚未有个人破产制度的情况下,房产被拍卖后,银行或者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有权利继续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如果之后银行或者开发商发现业主还有其他资产,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这些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用以偿还剩余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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