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是否允许,是不是普遍情况
2.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另外的监管或者特殊程序
3.这种情况下的基金营销在现实中一般是谁做,是银行还是另外的营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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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u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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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商业银行能不能做自己发起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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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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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jingjingjimmy 发表于8楼 查看完整内容 我个人记得是不允许出现全资子公司,而且商业银行也不会想这样做,具体的银行做的时候都没有全资的。至于有没有法规规定,我没有找到,只是找到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张军洲的一个谈话
张军洲:我参加了三次由人民银行主持召开的有商业银行参加的有关会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态度比较明确,要求有外资机构来参与,引进境外合格战略投资者以及境内合格的投资者。
既然都明 ...
jingjingjimmy 发表于6楼 查看完整内容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可以代理销售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但在代销基金时,不得在销售期安排、服务费率标准、参与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得歧视其他代销基金,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jingjingjimmy 发表于5楼 查看完整内容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的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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