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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或转型的制度分析] 【深度讨论1】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案例与论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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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4-7-29 20:4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里可能有一个问题,就是周文考虑的是静态博弈,所以官员之间的升迁是“零和博弈”。如果考虑到多个时期,可能就是“正和博弈”了。据说,西部官员跟南方官员的区别是,在西部我升迁不了你也别想升,而南方是大不了你先升我后升,这就是正和博弈了。我的意思,一旦偏离严格的零和博弈,那么周文的结论就不能robust了。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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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 发表于 2004-7-30 16: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偶觉得另一个问题也很有意思,多党竞争和一党下的团体竞争或集团竞争在何种条件下效率等价?何种情况下有效率差别?静闻高见。
面对渐渐忘却历史的人们,我一直尽力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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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4-7-30 21:5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直觉上,前者是零和博弈,后者是协调博弈。当然,协调博弈的结果可能与零和博弈最终没有差别。我再想想。欢迎其他人的高见。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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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天蓝 发表于 2005-5-9 19: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29位“长江市长”南京聚首 共议长江流域开发大计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经协委获悉,两年一届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一次会议于明日在南京召开。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沿岸29个城市的市长和经协部门负责人、部分区域经济组织负责人计200多人会聚石城,共商长江流域新一轮开放、开发大计。 据南京市经协委综合处陆薇拉副处长介绍,长江流域是我国最具活力、最具发展潜力

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经济布局中重要的东西向主轴线产业带,目前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加速长江流域的开发和建设,提高流域的综合竞争力已显得日益迫切。由上海、南京、武汉、重庆4个中心城市发起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于1985年,至今会员城市已扩大到沿江29个中心城市。17年来,该会先后组织制订了《长江沿岸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牵头组建的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团型投资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务院列入120家大型试点企业。城市间的经济联合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的联合项目,如宝钢集团与南京轧钢总厂的联合,南京晨光集团在浦东投资的上海波纹管公司,上汽与芜湖联合投资的奇瑞汽车生产项目等相继建成投产。沿江城市通过联合与协作,长江流域大商贸格局基本形成,生产要素流动更趋合理,整体优势得到进一步凸现。

为进一步深化长江流域经贸合作,本次会议将回顾和总结第十届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两年协调会的工作。据了解,本次会议上各市市长们将着重商讨如何解决长江流域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不平衡、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并通过协调会新制订的章程。大会期间,还将举行“中国·长江”网站开通仪式。(梁强 见习记者孙洁 樊莉辉)

《江南时报》(200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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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满珠江 发表于 2005-6-11 08:1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张五常<还不是修宪的时候>可能大家都看过,这里有一段对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官员们的行为的分析对我们这个议题可能有帮助>

地区竞争中国独有   这几年在国内见到一个极不寻常的现象,那就是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不是说其它国家之内的不同地区没有竞争,但其激烈性与在中国见到的相去甚远。任何国家之内的任何地区,人与人之间,商与商之间的竞争无日无之,但一国之内,一个地区组织与另一个地区组织的竞争一般不明显。以西雅图为基地多年的波音飞机公司要将总部搬到芝加哥去,西雅图市长频呼不幸,只此而已。   是我见到的事实。国内的市长、县长等东奔西跑,各出奇谋,为的是要招徕,抢生意。宣传、卖广告等行为很多外地的城市有做,主要是吸引一些游客。但中国的地区竞争是斗个你死我活,过瘾精彩,是今天经济增长大有可观的一个重要原因。这里说你来投资设厂我给你种种方便,那里说我送你土地,而再另一处说送土地兼送厂房。有些地区斗清洁,有些斗文化,有些斗治安,有些斗学校——如此种种,五花八门,好不热闹。   绝大部分的地区竞争是好的。有些不好,例如你的报章不能在我这区出售。另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斗不过的可能在财政上出现大问题,如果是地区法定公司,该区的政府可能破产。这些及其它沙石中国的宪法是要处理的。   很多年前我读过一本题为《欧洲的奇迹》(The European Miracle)的书,说无论文化、科学、产品等,历史上欧洲都出人头地。这观点是对的。作者的主要解释,是欧洲有多个不同的国家,而国与国之争的竞争促成欧洲的近于奇迹的成就。这观点也对,而我对欧洲的艺术与经济历史的认识,支持这观点。   不同国家有激烈竞争不难明白,但一国之内的不同地区有像中国今天所见到的激烈竞争,历史上没有出现过。这方面,中国的改革显然是做对了一些事,撇开沙石,做得非常好,而这是私产之外的贡献了。但北京究竟做对了些什么呢?将问题转一下:是地区组织的竞争,在组织的结构上北京做对了些什么?找到了答案,中国的宪法应该从这方面入手,先确定这组织结构,然后再界定个人的权利。   权力下放与层层承包   要澄清我对北京权力下放与中国今天的地区组织知得不多,没有作过深入的查询。八十年代我对中国改革的研究,得到国内的许可,有问必答。当年查济民先生给港大研究金,让我聘请两位由深圳政府提供的助手,收获的文章结集是《再论中国》。   今天退了休,没有豪情再大兴土木了。我不认为我要知道的有机密的存在,但题材博大湛深,没有许可与协助,调查很困难。这里说的大略是基于随意的观察与朋友的简述。数十年训练,我的经济触觉很敏锐:什么加得起来,什么加不起来,你没有说完我就知道。   无可置疑,中国今天的地区竞争是权力下放的结果。但这只是一个因素,地区组织的因素一定要加进去。国家政府把权力下放所在皆是,但一国之内,区与区之间见不到有像今天中国那样激烈的竞争。美国的联邦制把权力下放至州,而州政府又把权力下放至有公司法律组织的城市,也见不到有像中国今天的竞争场面。是因为中国的权力下放比美国的来得大吗?很难说。不同的权力下放不容易比较。北京在某方面的权力下放很大;另一些事项却又约束严谨。是那方面的放,怎样的放,促成今天中国的不同地区在经济与生活上有那样热闹的竞争呢?   答案是北京把承包合约的理念与权力下放一起广泛伸延,做成今天的满是竞争活力的地区组织。记得有一段时期,一个地区每年上缴一个固定的款项,但后来因为议决这固定的「租」或「税」不易,税收分成的办法就施行了。今天,不同地区的上缴分成往往不同,与三十多年前我作佃农研究时所获得的佃农分成率有变化是相同的(佃农合约也是承包,较为肥沃的土地,地主的分成率较高;今天国内的承包分成看来是按地区的经济优势比较而变化,类同也)。但中国今天的地区分成比佃农分成复杂不知多少倍。   要点是地区承包上缴后,上头对地区的经济发展管得很少。有些事项中央当局是参与的,而地区的税收多少及其它收入如何当然要审查,但大致上地区政府对区内资源的操纵有很大的自主权力。非私有土地的使用权与转让权基本是在地区政府的手上,而土地带来的收入地区政府有相当明确的界定分成。一区招徕有道,私营的工商业税收多,发展土地得法使卖地值钱等,地区政府上缴后的分成所得也提升。这导致各区竞争抢客,竞争工商业发展。   像工商业机构的竞争发展一样,有胜负之分。搞得出色的地区,公务员的薪酬、膳食、房屋补贴等就较为可观了。今天,公务员的职位,尤其是优胜之区,很热,竞争求职者甚众。不限于招聘本区的,要考颇为严格的试,虽然人际关系的处理仍有所闻。但搞关系的行为是大幅下降了。竞争发展,争取收入,无能之辈有关系也不容易受到欢迎。三年前我在深圳会见了十多个年轻的公务员,都是清华、北大、复旦等的硕士或博士,谈吐得体,思想敏捷,令人欣赏。   地区竞争的直接目的是分成的金钱收入。但争取这收入,间接的帮助很重要。清洁、治安、文化水平等,对招徕都有帮助。这解释音乐演奏厅、美术展览馆之类这几年在国内纷纷出现,如雨后春笋,不少是世界级的建筑物。   上文屡用「地区」一词,是要避免地区有很多级别的混淆。国家中央而下是省,省而下是市,跟着是县,是镇,是村,是组,是户,最后是个人。承包合约的伸延导致层层承包的发展,虽然有时每层处理不同,有时跳了一层或几层,变化多,很复杂,要深入调查才能简化。   我是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知道有层层承包这回事。当时主要用于工业,而所谓层层承包只不过类似香港人听过的判上判:工业订单判出去又再判。今天的地区层层承包性质不同。虽然还未推到上乘之境,但原则上是省向中央承包,前者的税收与后者分成;市向省承包分成;县向市承包分成……层层分别交代。事实上,有些税收是不分成的,全归中央;有些是一个固定上缴再加分成。整个层层组织的税收及其它收入(例如卖地)有颇为复杂的分成方程式。税收今天大部分是先交中央国库,然后由国库按方程式下拨。有些税款是地区税局先收的。听说先交国库的比例上升了,可能因为要减少监管的困难。   手头上资料不足,而上述的层层承包组织还在变。不难想象还有不少沙石,不是这里要说的。要说的是在原则上,上述的组织如果继续向好发展,会有三个难得的效果。   (一)虽然骤眼看来层层承包会增加层层贪污,但这制度组织大幅地增加地区之间的竞争,贪污会因而减少了。贪污盛行、治安奇差之区是不容易招徕的。是的,声名狼藉不值钱,竞争下可遭淘汰。但这解决不了因为中央管制法例而引起的贪污问题。   (二)层层承包一路下去,到户到个人,私产就形成了。记着这里只说原则,不是说所有私人财产都要通过承包的。然而,以层层承包界定与划分权利,是一种重要的合约组织。   (三)这点最重要,应该是「中国式」的宪法的重点。原则上,在层层承包下界定的私人财产,一个人受到侵犯所有的人都受到侵犯!想想吧。一家工厂的一个小职员的私产受到侵犯,减少了他勤奋的意图,他的生产贡献下降,工厂的利润减少,上缴之税下降,区受损,每区的人受损,中央也受损。虽然小职员之外每损皆微不足道,但是损,受益的不知躲到哪里去。   是的,原则上,在上述的组织制度下,侵犯私产会因为有组织的维护而来得困难了。我不能想象在这制度下,管制私营的产品价格会容易通过。我说过美国的宪法精神是从维护个人利益来维护整体利益,这很好。这里提出的中国宪法精神是倒转过来,以组织安排使所有的人有意图维护个人利益,这绝妙。原则上可以做到。不是我发明的。我只是把北京发明的层层承包按着原则推到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1 8:15: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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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zgodhan 发表于 2005-6-20 08:5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4-7-25 23:23:47的发言:

问:

政绩观的改变将通过什么机制影响官员的行为?这种改变还适合公共选择理论对官员的分析吗?

一般经济分析总是在给定偏好、禀赋和技术下的最优化,对政绩观及其影响的制度分析适用这种方法吗?

“效率”与“公平”在何种程度上是矛盾的,在何种程度上又是一致的?

1、在中国,政绩观的改变影响官员行为的机制有两种:“声誉”机制和“升迁”机制。政府级次越低,影响官员行为的“升迁”机制越强;政府级次越高,影响政府官员的“声誉”机制越强。因此,在最高层(中央决策层),起主导作用的是“声誉”机制;在地方(省及省以下),随着政府级次的降低,“升迁”机制逐渐增强。

2、公共选择的前提是“public”可以平等地表达个人偏好。没有这个前提,不必空谈公共选择理论。

3、非联邦制国家,官员的行为并不一定反应自身的偏好,更不一定追求理性,因此最优化问题显然不适合“对政绩观及其影响的制度分析。”

4、“公平”与“效率”概念的内涵本身是模糊不清的。什么是公平,经济学家与政治家的观点往往不一致。“公平”不是简单的经济学问题,还属于政治学、哲学、社会学等范畴。一段时期内社会“公平”的标准,是由政治家决定的。

补充一点,本人是政府官员。上述观点来源于工作实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0 8:52: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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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6-20 10:1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楼上的回帖,奖励经验50(相当于150金钱)。

1)声誉和升迁不是一个纬度的划分,高级官员也需要升迁。我认为不能忽视GDP以及其他考核指标的信号传导左右,他们是声誉的基础。

2)同意你的第二、四个观点,不同意你第三个观点。官员在任何情况下同其他人一样也是自利的,因此可以进行制度分析。

欢迎提供更多实践知识给我们,谢谢!◎!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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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zgodhan 发表于 2005-6-20 16: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5-6-20 10:10:13的发言:

谢谢楼上的回帖,奖励经验50(相当于150金钱)。

1)声誉和升迁不是一个纬度的划分,高级官员也需要升迁。我认为不能忽视GDP以及其他考核指标的信号传导左右,他们是声誉的基础。

2)同意你的第二、四个观点,不同意你第三个观点。官员在任何情况下同其他人一样也是自利的,因此可以进行制度分析。

欢迎提供更多实践知识给我们,谢谢!◎!

感谢楼上的点拨。

我还想做一点补充说明。

1、不同级次的政府,其行政范围存在差异。级次高的政府,其行政偏重于政策制定;级次低的政府,其行政偏重于政策执行。

2、行政范围的差异导致不同的政绩观。级次高的政府,希望出台更多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赚取更多的“声誉”;级次低的政府,希望执行高级次政令,博得高级次政府(包括党委)的赏识,以获取“升迁”。

3、在我国,每一级次政府(包括党委)的行政决策,体现的是这个级次政府领导人的个人偏好。我之所以以不同级次的政府为分析对象,而不是以自利的官员作为分析对象,是为了简化问题。实际上,即使在同一级次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决策机制依然是高度集中的长官负责制。最高层的官员,一般选择“唯下”(声誉机制);最低级别的官员,一般选择“唯上”(升迁机制);夹在中间的官员,一般都是两种选择兼具,偏重不同而已。

4、每个官员是自利的,这个不错;但是,许多官员的行为选择都不是出于主观,而是被动地执行上级的行政命令。这不是最优化范畴。

粗浅的见解,不敢奢望与楼主大牛讨论,但求得到点拨,已是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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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yxx 发表于 2006-3-14 10:5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既没有对制度经济学作过研究,也没有实践经验,但是聆听和目睹了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特指山西某县)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也许可以用“声誉”和“经济”解释,级别越高,儒雅和被人尊重的需求增强,希望赚取更多荣誉,而级别越低,通过获取“经济”得到“升迁”的需求更强,而级别低的获取“经济”的途径也可以说是“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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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yxx 发表于 2006-3-14 12:0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阅读了“周黎安的那篇论文“晋升博弈中政府官员的激励与合作:兼论我国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问题长期存在的原因”(《经济研究》2004年第6期)”,一点想法:

1。用政治晋升博弈解释地方政府的问题,换个角度,应该是中央政府奖罚制度不明确的问题,或者说绩效评价的问题,如果能建立一个确保中央政府能合理监督、识别地方政府官员的行为,给以奖罚,就解决了。

2。其实团队合作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每个人都有道德,只是在老板面前陈述自己做的贡献还好,如果个别人道德有问题,抢功,而老板又不能清晰识别,重复博弈的结果势必造成团队之间出现虚团队现象,互相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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