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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陈岱孙老师,在19年前给我的一封信中,曾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一般均衡论的基础,前者若不能成立,后者就当然不能成立,瓦尔拉斯的理论确以其价值论为其均衡论的基础。但一般评价者都不同意其价值论,因为他的价值和其他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者差不多,人们均认他的特点是一般均衡论——如何在众多商品互换中,商品价格不只受另一个商品的制约而是受其它所有商品的制约。疑问是如果作为均衡论基础的价值论是成本论,是否也存在着在市场中,众商品互换的一般均衡的问题?如果有,则如何评价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论?”
这个问题,尽管我当时并没有考虑的很清楚,但是,我的基本观点已经形成了。现在,我终于可以清晰地把它表达出来,对陈岱孙老师的上述提问,也算有了一个交代。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体系,基于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一个令人惋惜的错误。既然我们已经证实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只适用于“有闲商品”(凡勃仑意义上的),那么瓦尔拉斯在此基础上分析生产它的资本服务及资本价值的确定并探讨建立一般均衡理论的条件和过程,就犯了前提不清的错误。但是,市场经济可以达到一般均衡(依据瓦尔拉斯的定义),或者说,瓦尔拉斯尽管采取了错误的理论基础并认为他证实了一般均衡的存在并找到了一般均衡的成立条件及实现方式,仅仅是他发现了市场经济存在一般均衡,这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和难能可贵的理论成就。
瓦尔拉斯从来没有认识到,他从两种可以通过调整资源配置改变供给条件的商品交换推导出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竟然根本不适用于可以通过调整资源配置改变供给条件的商品。他是从什么地方走进歧途的呢?他是从这里走进歧途的:他假定,商品的价格和有效供给的关系,是间接、非主导作用的;他同时假定,商品的价格和有效需求的关系,是直接的、起主导作用的。他主要研究,商品的价格和有效需求的关系。假设,是理论的前提设定,如果瓦尔拉斯把他的前提设定,仅仅只是在字面上讨论,而不是在实际研究中,基于此假定而完全否定了有效供给的作用,那他就不会犯如此严重的错误。
为了和瓦尔拉斯《纯粹经济学要义》的例子一致。我要用小麦和燕麦的例子,分析瓦尔拉斯关于两种消费性商品的一般均衡和价值决定。瓦尔拉斯假定,一个商人A,也是一个消费者,他在到市场之前,拥有初始量的小麦(假定为R),他要用一部分小麦(假定为R1)自己食用,一部分小麦(R-R1)用来交换他人的(如商人B)产品--燕麦(假定为S1),以满足他的另一个需要--养马,而另一个供应燕麦的商人B,拥有初始量的燕麦(S),他也需要用一部分燕麦(S-S1)自用,一部分燕麦(S1)用来交换(如商人A)的小麦。
瓦尔拉斯差一点就成了一个极度聪明的人。说他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度聪明的人,是因为他的假设,有可能揭示出:1,小麦和燕麦两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不是小麦和燕麦的天然的属性而又离不开小麦和燕麦的天然属性(小麦是给人吃的,燕麦是给马吃的);2,一种商品的有效需求,不仅受购买方的主观价格和效用曲线决定,而且受供应者的主观价格和效用曲线决定;3,纵使在物物交换的条件下,商品供应方的所有制性质,也是一个决定商品价格决定的主要因素,比如说,在本例中,如果两个商人的产品,来自不同所有制组织,则就会有不同的价值决定因素影响进来。说的更明白些,一个个体农民生产的小麦和资本主义农场主生产的小麦,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4,如果瓦尔拉斯揭示出,两种消费性商品的价格决定,不仅需要商人A、B的有效需求曲线,而且需要商人A、B的有效供给曲线,而且不仅商人A、B不仅要达到效用最大化,而且要满足社会所有制对商品交换的制度性限制,如果他完成了这些任务,瓦尔拉斯就不仅是一个极度聪明的人,而且会在经济学理论上,做出更大的贡献。遗憾地是,历史不容假设,瓦尔拉斯只是部分完成了上述工作,而且犯了许多错误。纵使如此,他依然因为揭示出了影响价值决定因素具有多元性和系统性的巨大贡献而名垂价值理论的研究史册。
也许熊彼特会批判我不懂瓦尔拉斯的分析方法,他会辩解说:“瓦尔拉斯把市场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决定,分市场层次研究。第一市场层次研究消费品,依据初始量和效用最大化两个条件,确定交换价值;而在其它市场,则依据生产成本最小化,决定商品和服务的供给。”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仅仅采用分层次分析方法,不会改变结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性质。因为瓦尔拉斯的假定是错误的,所以他在使用分层次分析方法时,不仅没有意识到他的这种错误,而是延续了这种错误,并在此错误之上,又引导出更多的错误。
瓦尔拉斯就消费性商品和生产它们的资本品和生产性服务的关系,提出了一个理论判定:资本性商品的价值来自于消费性商品,而不是相反(如李嘉图那样)。正是这个判定,把消费性商品和资本品及生产性服务之间的价值决定,从双向决定性改变成了单向决定性,也就是说,瓦尔拉斯的错误判定,导致他认识不到,凡是可以通过调整资源配置改变供给数量和生产成本的消费性商品,它们和资本品及生产性服务之间的价值决定的影响,是双向的:不仅仅消费性商品的价值改变,会影响资本品及生产性服务的价值确定;而且,资本品及生产性服务之间的价值改变,同样会影响消费性商品的价值决定。这种双向影响的存在是一个客观存在,可以得到经济实践的证实。只有很小的一些特殊商品和服务,才具有单向决定的性质,这些商品就是存量一定的有闲商品。事实上,李嘉图两大类商品,其各自的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正如人,可以分男人和女人,它们的分类标准,并不是他(她)们都是人,而是他(她)们所具有的不同身体构成。
让我们再回到瓦尔拉斯的小麦和燕麦市场。显然,仅仅是从商人A、B的初始保有量和他们各自的效用曲线,而没有关于他俩供给方面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小麦和燕麦达到一般均衡的交换价值。效用最大化决定商品交换,是一个在市场交换中,无法验证的假设;现实商品交换中,交换者依据其生产经营目的,确定其选择交换到的价值最大化、或者利润最大化等等。其实,瓦尔拉斯关于小麦和燕麦的例子,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小麦和燕麦,是分别适用于人和马的食物原料,如果商人B没有再生产(供应)的制度性自救的条件,那么他的燕麦的交换价值将会出现多么尴尬的数字,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我说,是两个假设(瓦尔拉斯认定是经济事实)害苦了瓦尔拉斯:第一个假设是,“消费品商品价格事实上是由数学上的需求曲线而来的,那么构成或产生需求曲线的那些原因和主要条件,就也会构成或产生价格”。“我们假定价格与有效供给之间的关系只是间接的或中间介入的,而价格与有效需求之间的关系则是直接的、非中间介入的,因此我们所注意的主要是后一关系”;第二个假设是,“必须把英国学派----至少是把李嘉图和穆勒的学派----的公式颠倒过来,因为确定生产服务价格的是它的产品的价格,而不是可以反过来说的”。“不论是在特殊生产服务的情况下,或是在非特殊服务的情况下,产品的售价都不是取决于其生产成本”。“确定产品的售价的并不是生产服务的成本,而是反一个向,前者决定后者的”。也就是说,消费性商品的价值单方面决定资本品和生产性服务的价值。
假设就是经济学研究的前提条件,一旦你的假设和现实不一致,那么你的推理再如何完善,都和现实不相关了,也不可能正确地揭示出现实中的经济关系。就此而言,我不能同意熊彼特的观点,我不能因为瓦尔拉斯发现了一般均衡的存在,就高度评价他的价值决定理论,尽管这个理论对于瓦尔拉斯具有敲门砖的价值,对我们的理论研究也有启示价值。也就是说,法兰西科学院的所作所为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说,《西游记》中,孙猴子成精后可以腾云驾雾,可以七十二变。吴承恩写的栩栩如生,恍如就在眼前。但是,现实中的猴子,没有“成精”这种可能性。如果有人打报告说,现实中有一只猴子,也和孙猴子一样,那被人看成神经不正常不予答理,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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