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tme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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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官员腐败纯为制度原因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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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_pp 发表于 2006-6-14 22:05:00
青雪和baijie都说得很好了,我再补充一下。我们做研究,只能从可以观察和可以把握的角度提出建议,解决问题。委托--代理制度和实物刺激的效果非常容易衡量和见到,并且是严格的同向变化的,虽然说精神上的追求也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无法找到一种有限的方法来检测一种精神刺激行为(其实也就是改变了人的偏好)的效果和状态,因此如果我们需要一种确切有效的手段来减少贪污,那么用制度化的方法来得可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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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6-6-15 16:57:00
不管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哪些,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减少腐败。因此,何为腐败的根本原因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减少腐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地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特别希望网友能够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辅之以案例。人的行为、动机千变万化,无非一个“利”字。因此,有效的反腐措施似乎应该考虑到如何让腐败分子觉得不腐败更有利。我总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在攻坚时期,往往缺乏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赎买的操作工具。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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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see 发表于 2006-6-16 09:24:00

呵呵,主要是怕大家觉得失礼,所以先表明一下立场,稍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不会不知道物质利益和制度的核心地位,我也认同之。只是把社会问题都局限在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考虑很明显是不全面的,也是很粗糙的模糊解释,对现实的解释根本不能到位,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就更有点缘木求鱼的感觉了。

是故,我想跟各位讨论(讨论!)一下其它方面的因素的作用。如果是谈判,当然要求同存异,但学术的思考,为了新思路的出现,似乎不必要这样。所以我只坚持一面而不是迅速的跟各位求同。目的只是希望可以碰出更大的火花。

在此解释的原因是希望大家不要把我做瞎搅胡缠之辈而不屑一顾,以免讨论不能继续。

天高地迥思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觉盈虚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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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see 发表于 2006-6-16 09:51:00

我们做研究,只能从可以观察和可以把握的角度提出建议,解决问题。委托--代理制度和实物刺激的效果非常容易衡量和见到,并且是严格的同向变化的,虽然说精神上的追求也是很重要的,

当然应该从可以观察和可以把握的角度出发,但不是一定要能精确衡量(比如效用怎么精确衡量?),而且有些量也是随社会的发展才衡量得越来越准确(比如GDP).是故,不能因“无法找到一种有限的方法来检测一种精神刺激行为(其实也就是改变了人的偏好)的效果和状态”而否决一个方法的可行性。

天高地迥思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觉盈虚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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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see 发表于 2006-6-16 10:28: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6-14 16:20:00的发言:

如果从一个企业而言,能够评价这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是什么,按照经济人假设而言,是利润最大化,按照M-M定理,是指公司价值最大化,对企业经理人的评价关键的一条在于创新能力。如果评价企业经理人,自然是创新能力,在企业经营中出现波动时的决策能力,这些是最重要的。人本身要满足的第一要求就是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如果是运用自身的能力获取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能力的强弱,当然他本身可以有利他主义的思想,但是如果没有这种想法,也不能说明他自身思想有什么毛病。其次,这种利他主义所涉及的个人是否应该得到这种益处,这也是应该值得考虑的。

从广义的经济人假设而言,理性人追求的是效用的最大化。他并不区别带来效用的是物质还是精神。比如你看了一场精彩的电影,你没有得到任何的物质利益,但你获得了效用,感觉很爽。你帮了朋友一个大忙,可能没有任何的物质收益,甚至有物质上的亏损,但你还是感觉很爽,因为你觉得朋友的友情值得你这么去做。你在校园里拾到了一张餐卡,你也不一定会先去大搓一顿,而可能会立即到管理处去归还,你不会觉得亏了或者傻了,你觉得对自己品性肯定比搓一顿要值(你甚至根本不需要别人的肯定而只要自己的肯定)。(当然,如果已经饿了三天了,绝大多数人会先去吃一顿;而经济上不是太紧张的人大的同学则大部分会去归还,这就是边际替代率的一个变化)

天高地迥思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觉盈虚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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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see 发表于 2006-6-16 10:45: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6-14 16:20:00的发言:

中国的毛主义者的乌托邦观点是,经济刺激对于解决委托一代理问题是不必要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依靠的是转变人的价值观念:理想主义者想象了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无私的个人为了大家利益工作,这种社会模式就是过去常常被称之为“社会主义新人,的模式。用毛泽东的专门术语来说就是,人人都应该学会“为人民服务”,反对拼命追求个人安逸与舒适的行为。如果这种转变曾经发生过,代理问题早应该已经得到极大的缓和。结果,大多数人不能一辈子以只为公共的利益服务激励自己:人们对其直接环境的反应非常像他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做的那样,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努力追求他们自己的物质利益上。转变人的价值观点往往会建立在侵犯人性的基础之上。人的能力的激发只可能建立在个体目标的基础之上,同时有可能兼顾他人的利益,而不能本末倒置。

至于对于所谓“圣战”者,本人并不赞同“圣战”这种说法,中国的“东突厥分子”也同样是这些自称是“圣战者”的人培训起来的,在新疆也经常惹事生非,还有,美国也同样不是都是反华势力,对于这些所谓的“圣战”是正义的说法,恐怕在国内,韩德强,王小东等极端民族主义者是赞同的,这些人如果品德能称高尚,恐怕没有人不高尚了。

社会主义新人运动我不是很了解(我是学理工的,虽已欲转向但资料的掌握还是太少),完全的忽视经济刺激当然是行不通的(也许还从一个侧面影射出单纯的经济刺激也行不通)。故而其失败根本就不能证明引入精神激励的行不通。“人的能力的激发只可能建立在个体目标的基础之上”或许很对,但精神激励并没有说不是建立在个体目标的基础之上啊?

对于所谓“圣战”者的道德高低,我保留意见。

天高地迥思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觉盈虚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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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see 发表于 2006-6-16 10:49:00
以下是引用青雪叮当在2006-6-14 20:41:00的发言:

楼主:没人否认精神、道德的力量。只是想说,制度不健全,任何精神鼓励都不值得信赖。每个人的物质餍足点不同,制度不健全,只要有人腐败,就会使得精神鼓励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倒掉。人追求伟大精神,也追求巨大财富。与精神鼓励相比,制度更可信。我们能找到精神和物质的替代点吗?能事前判断精神鼓励有效与否吗?能事后判断精神鼓励失败还是个人品质糟糕吗?

无论你是否相信,毛泽东社会新人运动的失败恰恰证明了道德准则修正在物质力量面前是不堪一击的。看看腐败制止的比较好的国家,或者看看香港建立廉政公署之前的腐败,应该能够说明这些问题了。


“道德准则修正在物质力量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比如我国古代的贞节观?

天高地迥思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觉盈虚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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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see 发表于 2006-6-16 11:05: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15 16:57:00的发言:
不管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哪些,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减少腐败。因此,何为腐败的根本原因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减少腐败。人的行为、动机千变万化,无非一个“利”字。因此,有效的反腐措施似乎应该考虑到如何让腐败分子觉得不腐败更有利。我总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在攻坚时期,往往缺乏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赎买的操作工具。

强烈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地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特别希望网友能够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辅之以案例。

不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所指为何?谓经济学逻辑之严格还是指须用(严格的,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逻辑?

天高地迥思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觉盈虚之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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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6-16 11:08:00

呵呵,如果lz不解释意图,我的确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了。前面的语气抱歉!^_^

关于古代(这个定语比较重要)贞节观,你可以设想违反的结果是什么,这是一个被强迫遵守的违反人之本性,扭曲化的道德观。当强制力量消失之后,人之本形承认之后,古代的贞节观还能被遵守吗?

暂时先说问题,请先考虑一下:1、道德和道德准则,或者说道德规范是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道德规范是否能等同于道德?2、我们可以修正道德规范,是否意味着可以修正道德?也就是说道德规范能否被内化为道德(也就是说我不认为道德规范等同于道德)。3、人遵守道德规范和人追求德行高贵的目标是一样的吗?(不知道这些问题还算不算经济学问题了,呵呵)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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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6-16 11:16: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15 16:57:00的发言:
不管导致腐败的原因有哪些,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都是为了从不同角度减少腐败。因此,何为腐败的根本原因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减少腐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地思考一个问题。因此,我特别希望网友能够以严格的经济学逻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且辅之以案例。人的行为、动机千变万化,无非一个“利”字。因此,有效的反腐措施似乎应该考虑到如何让腐败分子觉得不腐败更有利。我总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在攻坚时期,往往缺乏对既得利益者进行赎买的操作工具。

如果不考虑腐败的原因,是否还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看法,又是否能有效地减少腐败?

即使是腐败行为未必都是“利”的原因。前不久看到一个医生的自述,他说:他试图摆脱回扣,却因为信息不全,不知道那些药物有回扣,有时也会开了有回扣的药。他试图纠正药方,重复多次,招徕人际麻烦。最后,他的选择是不再考虑回扣问题,开了药方拿了回扣,将回扣全部捐献出去。这个医生没有腐败的主动意愿,但表现了腐败的行为,但行为是被腐败机制的“自我约束”而导致的,于是他只能选择另一种方式解决行为带来的物质利益和良心不安。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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