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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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资方雇工人“劳动”是一种“恩赐”还是一种“剥削”?兼论劳动价值论的不足之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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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0-8-18 16:13: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劳动价值论说白了就只有一句话,

要么是个人为的规定:价值就是劳动。

要么是个经过证明的结论:价值是劳动决定的。

就这么简单,你好像选择了第一个。那么这么一个规定能有个毛的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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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ndi 发表于 2020-8-18 18:40: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众所周知,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基本上被资产阶级所独占或垄断了。
怎样给资本阶级独占或垄断了?你去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试试看说我有钱,我要买起你的资源。
钱只是用来衡量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的一种指标,自由和公平竞争下,赚钱多的企业使用资源更有效率。
根本的问题是谁都有权可以做资本家,钱从何来?
一是自己累积,一是利用资金市场集资,等于公众投票赞成你的生产项目。
你可以选择做工人,也可以选择做资本家,但要公众认可你做生产项目的眼光和能力。他们愿意投资你的项目,消费者愿意购买你的产品。
前提当然是一个公平,公开,透明,按法律操作的市场,哪个领导说了都不算。代表人民的议员说了才算。

2)资本和工人从来就不存在什么“和谐关系”,而是在根本利益上存在着对立关系。
生产循环,资本家和工人是依存关系,没有工人,资本家怎样生产?
另一个循环,工人同时也是消费者。没有消费者,谁购买资本家的商品?
工人和工人难道关系就和谐?你叫人让出位置给你做,看看怎样?
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利益,但又互相依赖,所以都要作出妥协。好像形成一只看不见的手。要妥协让利,不能尽一己之私。
极端去说,资本家觉得最理想是不用付工资给工人。工人最理想是不劳动而白拿工资。可能吗?
经过谈判争论后形成法规,资本家和工人在合法情况下协商达成劳动合同协议。再加上组织公会令两方有相对平等的集体谈判权。
劳资两方权利相对平等,关系是互相依赖才能生存。到现在为止,还有更适合的方法吗?
当然不切实执行,只做表面工夫去立法,讲一套,做一套的国家不能算。

3)资方雇工人“劳动”是一种“恩赐”还是一种“剥削”?
如果连劳动的权利都要被批准,要恩赐,靠关系,走后门才有机会劳动。
那才是最彻底的剥削。比老马刻意误导人们想出来的资本家剥削工人例子还恶毒万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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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jy 发表于 2020-8-18 19:17: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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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0-8-18 20:28: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uandi 发表于 2020-8-18 18:40
1)众所周知,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基本上被资产阶级所独占或垄断了。
怎样给资本阶级独占或垄断了?你 ...
你说得有道理,唯一毛病就是太理想化

资本家是怎样“公平合理”地积累财富和怎样“不公平不合理”地积累财富都是有很多事例可循的,因而单纯的只看一方面都是有问题的——但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争取并善用谈判权、特别是集体谈判权很重要,但是光靠这个是远远不够的

“恩赐”之说,是我要严厉批驳的对象,对个别人还有一些可能,但是对整个个阶级而言,这是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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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20-8-18 20:55: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0-8-17 22:29
在工厂里(企业里)可以观察到财富的生产,能否看到价值的生产?
价值增值了,是否财富同样的增加了?价值 ...
你认为二者真的平等吗?
劳资二者均为公民,在政治地位权利地位一律平等。不然,你的反例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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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0-8-18 20:58: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20-8-18 15:40
刚说马图们是些梦想不劳而获之辈,就有自报家门对号入座的,太有喜感了。
某XX说借给别人钱收取利息就是剥 ...
讨论是不是剥削没有意义

是否存在剥削是一个事实问题,不是一个理论问题。现实里有剥削,理论在怎么狡辩,都不会消失。——只不过是让某些心虚的人看上去不再“心虚”而已

剥削并不都是落后的、反动的,也不是都必须消灭的!恰恰相反,某些进步阶级的剥削,相对于更落后、更反动阶级的剥削来说,也曾是历史上的巨大进步!

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找出倒克服一切剥削的路径,反对一种剥削的结果,往往是产生另一种剥削,或者说推翻一个“旧王朝”的结果往往是建立一个“新王朝”。——这是历史的进步吗?根本不是,充其量不过是原地打转甚至是恶性循环罢了。

反对“剥削”的理由,不应该是因为对方是“剥削”,是“邪恶的、反动的、不道德的”,即不是因为某种“标签”,而是因为它真实地阻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发展,或者是阻碍了社会历史更快更好地发展!——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反对“剥削”的结果只能导致倒退、落后,或者是进入另一个恶性循环!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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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0-8-18 21:10: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20-8-18 20:55
劳资二者均为公民,在政治地位权利地位一律平等。不然,你的反例在哪?
呵呵

“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你说说看,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某些人说:“(私人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看上去多么的铁杆硬汉、不畏强权!

可是事实呢?——却是鸡能进,狗能尽,穷人冻死不能进!

自*由、民*主、人*权,看上去都很美。可是千万别涉及财产和金钱!——否则,魔*鬼就得被迫现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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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了个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8-18 22:23: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利益的趋同与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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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20-8-19 10:43: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20-8-18 21:10
呵呵

“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你说说看,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用实然否定应然,把两者混为一谈。

按你的逻辑,出于利益驱动,受雇杀人的事都有人干,为此,法律的设立是不是就“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就等于无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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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alker 发表于 2020-8-19 11:07: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恩赐,剥削,都是主观看法,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从一个辩证者的角度看,雇佣就是雇佣,既不是恩赐,也不是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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