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三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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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为什么有些公共物品的出现先于国家的出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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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1-17 11:17:00

金本位货币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goods(恰如马克思说的“固定的一般等价物”)。货币的获得并不是无偿的,要么去辛苦淘金,要么生产goods在市场上换来黄金,要么去偷去抢,要么别人无偿援助(但别人获得黄金还是有偿的)。

以黄金等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其本质仍是一种特殊的易货贸易,人们可以融化贵金属使其退出流通(或改变其形态以满足自己特定的其他需求)最能表现这一点。

前信用本位时代的货币不是public goods。某种形式的货币如果是public goods,而且制造与使用成本很低,则人人都会对提供并使用此公共产品乐此不疲,通货膨胀的压力会迅速剥夺其货币地位,而以其他物品充当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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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21 16:35:00

我不完全同意sungmoo兄的说法。作为公共物品,无论是路灯,还是国防,又有哪一个的“获得”是无偿的?对公共物品来说,重要的是“使用的边际成本”,或者说,“非竞争性”。

说货币是公共物品,指的是货币所带来流通的便利,在一个社会中,增加一个人消费这种便利的成本几乎为零。而具体到某一具体的流通性的载体,比方说,某一块金属,某一元硬币,其消费可能具竞争性。但这并不影响“货币“的公共物品特性。

就如同,疫苗是竞争性使用的,但卫生防疫几乎是纯的公共品。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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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1-21 20:00:00

强调货币的提供成本,是为了强调货币的稀缺性。如果货币不是稀缺的,通货膨胀的压力也会使其退出货币的地位。信用货币的介质(如纸、电子网络系统)的制造成本可能很低(也因此信用货币引发通货膨胀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其本位“信用”则是稀缺的,信用并不是可以随意滥用的。

如果说货币带来的“便利性”是public goods,但也许只有货币的拥有者才可以拥有这种便利性,或者说,拥有这种便利性的前提是拥有货币,而获得货币是需要成本的。public goods有个简单的特征:搭便车(free riding)。也许只有货币的拥有者才具有这种“搭便车”的权利。

货币的这种“便利性”本质上是其“(高度的)流动性”。各种资产(乃至各种商品)都具有流动性,只是程度高低不同。如果承认货币的这种流动性是public goods,没有理由不承认一般资产(或商品)的流动性是public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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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22 14:41:00

“稀缺”与“生产的成本“等价,但并不总与“消费的成本”等价,比方说,路灯是稀缺的,但在不拥挤的时候,消费路灯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同样的,享受流动性所带来的好处,边际成本并不大,尽管这不意味着货币或者信用是不稀缺的。

在一个既定的存在货币的体系下,享受流动性带来的好处,其前提条件可能并不是“拥有”货币,而是拥有任何一种形式的资产。而货币的出现,是增加了一切资产的流动性。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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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1-22 17:33:00

关键是,货币的流动性何以像路灯光那样普照在路人身上?每个想拥有货币流动性的人难道不要付出相当的代价(“贴现”)吗?我获得的货币流动性何以被别人所轻易共享?我又何以轻易共享别人拥有的货币流动性?

其实许多普通商品消费的边际成本都不太高(消费的边际成本与“阻止共享消费”的边际成本也许是不同的),比如吃饭、喝水,虽然这些普通商品都是稀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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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22 18:55:00
问题在于,同没有货币的年代相比,恰恰是货币的出现,使得人们付出更低的成本就可以拥有“流动性”。货币降低了流动性的成本,这种好处难道不是一种“普照”吗?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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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5-1-23 07:47:00

同没有轮子、火、汽车的年代相比,它们的出现,使得人们付出更低的成本而拥有更多的便利性。这种好处算不算public goods?

如果算,太多的商品要列入public goods,很容易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公共产品先于政府存在。

技术进步具有外部性,但这种外部性并一定使技术本身成为public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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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5-1-23 17:32:00
我认为,公共物品与政府出现前后没什么啥关系,也没什么意义,重要的是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私人物品有何区别。是的,一项思想是一种公共物品,但思想的载体比如书,却是私人物品,公共物品、私人物品还与用它的人有关,在用的人少时,是公共物品,多了就要规则进行限制,此时已是私人物品了。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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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23 18:1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5-1-23 7:47:55的发言:

同没有轮子、火、汽车的年代相比,它们的出现,使得人们付出更低的成本而拥有更多的便利性。这种好处算不算public goods?

如果算,太多的商品要列入public goods,很容易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公共产品先于政府存在。

技术进步具有外部性,但这种外部性并一定使技术本身成为public goods。

如果一项技术进步不能被明确界定排他性产权,这项技术进步当然是public goods.

但是,正如我在前面一再强调的,(无法界定产权的)“技术进步“的共用品性质,并不能改变这项技术之载体的私人物品特性:轮子的“技术”是共用品,大家可以无偿仿效,免费使用;但“轮子“就不是,这个轮子你用了,我就没法用。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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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1-23 18:24:00
蓝田的看法和我接近,尽管不完全相同,呵呵。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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