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at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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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哲学] 人就是一件商品 转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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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la 发表于 2010-11-8 20:37:1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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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在学校的时候就觉得人不过是一件商品,我们相亲,我们都在考虑对方的条件,把对方当成货架上的商品。我们面对面坐着,我们打量长相,思考职业,计算资产,听起来是势利吗?我觉得是有些悲哀。可是我们已经过了那种有情饮水饱的年纪了,除了这些,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我们还能看什么呢?

        人从动物的兽性中挣脱出来,在自己身上贴上“文明”的标签,于是便堂而皇之的将自己尊为万物之灵了。但有的兽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却可以转化成最美丽无比的人性。这就是两个形状不同的生殖器官之间的亲密接触。它们的交往,要符合某种特定要求。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就在被要神共弃的危险;而按这个要求,它们的“礼往常来”,也便天经地义的成为人类最神圣最美妙的一项娱乐活动。这就是人类最矛盾的地方。形状两异的人的器官的交流的结果,确实产生了快乐;但这种快乐是分为等级的。虽然这种快乐并没有别的生理后果;可怕的只是人的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副面的社会状态。

        动物之间无拘无束的性放纵,也是人类曾经“痛心疾首”体验过的程序。所以社会的发展,会决定某种行为产生的后果的变异,从道德千仞之颠一落千丈的例子很多,但也有当时的社会阶段是天怒人怨的行为,而在另一个社会阶段,却倍受推崇。从这个推论来看,我们现在信誓旦旦捍卫的东西,有一天,也许也会成为过时的古董,而被淘汰。

        人的悲哀,就在于人要在这个社会中体面的生存;别人的眼光和态度,都会是我们改变生活的动力。大多数人的生命价值,也仅仅是为别人口头论足而存在的。这和动物的生存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动物的不择手段,是物竟天择;而人的本能,要处处受到人类制定的条文的限制。这也是人唯一可以证明自己还是高级动物的地方。

        人类进化的并不仅仅是在人性上,兽性上的增长也是如影随形的;尽管很多人并不承认这一点。但人类的每一个文明的脚步,不都是血铺成的?人类最居功处傲招摇的,不是他们自相残杀的尖端武器?但人类还在自欺欺人 ,还在为自己是巩固国防保家卫国而振振有词。人类的堕落和残酷尽在于此。

        个体的人,只是人类洪流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浪花。人是这个人类社会的牺牲品。所有的利益和欲望,都是依附在社会的这根大柱子上的。

        为给自己的性生活找一个冠冕堂皇日借口,人类发明了爱情。只有打着爱情的幌子,人的性要求,才得以顺理成章的被合情全理的满足。任何的非法的非爱情的性运动,都有可能被打上下流的烙印。在一些人大言不惭的称这是维护社会风气的时候,他们忘了,他们的武断和草率,粗暴地干涉了别人的生命自由和选择生活的权力。

         在这个人类社会里 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件商品,待价而贾,只是买主的身份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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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类社会 微不足道 亲密接触 无拘无束 异曲同工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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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53395 发表于8楼  查看完整内容

呵呵,个人认为单纯从题目来看这篇转载只有第一段是符合题意的,其余的似乎并没有看到作者有针对性地来诠释从哪里得出“人就是一件商品”这一结论。虽然看似文不是很对题,但文章中的一些东西确实也是值得讨论的。 “任何的非法的非爱情的性运动,都有可能被打上下流的烙印。”首先个人觉得这一现象似乎并不能推到“整个人类”身上,应该说在某些文化体中是这么定义的。毕竟现在国际社会上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将有偿的性视为合 ...

沙发
yajent 发表于 2010-11-8 20:45:21
呵呵,我觉得人不是一件商品,我可以出卖自己的劳动时间——那是时间而已,但是自己决不会出卖,所以,我是属于我的,我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我都是我的

藤椅
susanna_5433 发表于 2010-11-8 20:47:23
不同意,太消极

板凳
乖宝儿 发表于 2010-11-8 20:48:32
人是立体的。人怎么是商品呢?
因为坚信,所以努力;因为努力,所以相信!

报纸
zuyu1982 发表于 2010-11-8 20:51:09
人不是一件商品。
记得有人这样评价王国维先生,他是一位极认真负责任的人,又是一个严谨的人。他在自杀的前一刻,还不忘记要完成自己答应别人的事情。是呀,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最终选择了自我了解。可是怎么能不令我们钦佩他的一生呢!
人,有自己的尊严,这份尊严在于当它受到威胁时,我们不惜牺牲性命也要保全。商品可以买卖,但人格绝不容许玷污。
不要轻贱自己,不要轻贱别人。
想起司马迁的一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做人就要有那么一点气节,可以不多,但是不能没有。学经济的人就更要如此。

地板
enlion 发表于 2010-11-8 20:54:10
有的观点赞同, 有的观点不赞同。

爱情不一定是性的幌子(有的爱情可能虚假,但有的真实),而是双方对婚姻契约的同意,或者说性的许可。
如按原文作者说的,强暴、**等违法行为也是干涉了人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吗?不干涉这样的行为才对吗?
如果一个社会违法性行为横向霸道,恐怕大家都是受害者。
任何事物都有度,走向任何一个极端都是对社会的摧残和毁击。

在这个人类社会里 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件商品,待价而贾,只是买主的身份不同罢了。
这个在说的不错,某种视角看,人不过是社会的工具。当然人有主观能动性,是主动适应社会的工具。
超凡脱俗,平淡睿智。

7
myliu123 发表于 2010-11-8 20:55:08
见仁见智,对同一件事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经历,个性,文化等都有自己的不同看法和思想,这都是正常的,这样世界才丰富多彩

8
cx53395 发表于 2010-11-8 21:34:39
呵呵,个人认为单纯从题目来看这篇转载只有第一段是符合题意的,其余的似乎并没有看到作者有针对性地来诠释从哪里得出“人就是一件商品”这一结论。虽然看似文不是很对题,但文章中的一些东西确实也是值得讨论的。

“任何的非法的非爱情的性运动,都有可能被打上下流的烙印。”首先个人觉得这一现象似乎并不能推到“整个人类”身上,应该说在某些文化体中是这么定义的。毕竟现在国际社会上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将有偿的性视为合法了,并不是所有的文化体将非爱情的性文化打上下流的烙印的,所以这个定义下的太广了,似乎把它定义在中国这种文化体中可能会贴切些。

“大多数人的生命价值,也仅仅是为别人口头论足而存在的。”也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自从社会这个东西产生以后,人首先就是作为社会人而存在的了,人的价值也就需要靠社会中种种的参照物来量化了,脱离了那些,你说还能用什么来定义“人的生命的价值”呢?“人的生命价值”之一表述本来就是在社会中才有意义的,除非能做到不问所谓的价值,否则就无法脱离社会的评判。而且社会的评判(感觉用“别人的口头论足”来表达似乎不恰当)在有些时候是双刃剑,如果不那么愤慨地看待的话,确实也是能从中得到成功的喜悦的。

“但人类的每一个文明的脚步,不都是血铺成的?”这更是正常不过了,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缺憾》中很透彻地指出:比起满足文明的本能,满足野蛮的本能带来的快感要强得多。一直就是这样的,并不是“人类进化的同时,兽性也增长了”。

“为给自己的性生活找一个冠冕堂皇日借口,人类发明了爱情。”个人感觉似乎这样说可能会更恰当:为给自己的性生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人类发明了婚姻。爱情并不是因为性而发明的,我们要承认爱情远比性要复杂得多,但婚姻确实是因为社会想要更好地管理人类而发明的,是为性生活的所谓合法化而加上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因此婚姻对社会来说是益处良多,但对单纯的人来说所带来的“道德伦常”是不堪重负的。只要扪心自问,很多人应该是深有体会的。所以婚姻这一制度是否合理应该从社会和个人的不同角度去分析。

总而言之,这篇文章的作者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东西本人不是很能看得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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