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等人合著的《公共问题经济学》开篇提出,政府行为的收效常常会比预期的低。
很明显,最低工资法的出台让更多的人无法就业、让更多的资本无处运转等等,其害无穷。劳动市场以外,又有“最高价格”之类的限制,这些似乎都是政府的幼稚的无效率行为的典型体现。
可是,政府官员绝不是傻瓜,为什么很多国家都会还有此类的制度?其制度或法律出台的局限因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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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谁续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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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政府为什么要限定最低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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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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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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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eifer: Oliver, you look so f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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