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 nongjing2012
开个玩笑,我知道你是哪所大学的,因为论坛有位区版以前在你们大学读过硕士的,而且跟我关系较好。
只是你有所不知的是,虽然你们省是国家技术创新方法试点省,而且在你们省八个地级市开展了8次大规模创新方法宣贯与培训活动,但好象你们大学所在的地方不在范围内,而且你们省的创新方法主要局限于TRIZ,所以我在102楼已经点拨了你的师弟,当然还有更多的产品设计方法,如AD 、QFD 、DC 、RD 、DFSS、IPD 、DFX等等。就是TRIZ,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这是一种系统化的创新思维方法,有效创新的工作量其实极其庞大。许多人并不知,国人绝大多数创新成果都是无效劳动,与市场需求并不接轨。所以美、日、西欧科技成果转化率在50%--60%左右,而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10%, 所以,“这种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一点也不比知识产权保护差”,绝不仅仅是纯粹的发发感慨而已。当然,这不怪你,因为很多专门研究创新方法的博导(比如一国内一直前十院校的博导),在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率差距如此大的问题上也是一筹莫展。这不是单个人能够左右得了的,这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和知识积累沉淀,还需要社会后续配套工程的系统跟上。所以,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知识产权是远远不够的,但这里的讨论并不作太高的要求,能够让大家有所启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