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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_法律论文

发布时间:2015-04-13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摘 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行政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实现。对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关系的研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民主进步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 行政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文明的不断进步,依法治国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行政权力作为国家行政组织存在和运行的基础,要想取得科学、合理和高效的社会效应,依法行政是至关重要的。
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依法治国,顾名思义就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能够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是不以某个人或某个集团的意志为转移的。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行政权的获取、组织和行使以法律为依据,政府的行政行为均需受法律的约束,不得逾越法律授权的范围,否则即为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依法行政的内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2、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3、法律的平等保护,即我们经常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法律在政府与公民之间无所偏袒;5、依法负责,即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二者是密不可分的。我国的依法治国主要包括依法立法、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等方面的内容。由于在当今社会,国家的管理职能和会服务职能是主要职能,而这些职能的实现主要靠行政机关的管理和运行,因此,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程度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程度,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又指引和规范着依法行政的执行。实施依法治国,最基础、最关键的是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即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有效管理社会。
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的十五大要求我们:“所有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自已的职责”。从总书记的讲话和十五大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出,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行政权是国家行政特定的强制手段,依据宪法或惯例原则,赖以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有效执行国家意志以及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一种强制能力。一个国家所有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都是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完成的,可见,如果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只会是一句空话,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也只是句口头禅。
行政权的实现必须以宪法、法律和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具体表现在: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及平等保护等方面。行政权力要依法行政,就要有效地执行国家意志,其所推行的法律、政策等都必须是被广大人民群众即行政客体所接受,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行政主体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并且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必须在自己职权范围之内,同时这些行为是能够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在执行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还应该遵守程序守法的原则,否则,就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由于行政行为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个度,要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充分考虑一切相关因素,不应考虑不相关的因素,不得违反客观规律,要符合习惯性的伦理道德,只有这样,才会做出有利于行政客体切身利益的决定,才会被广大的人民群众所认可,这样政府的威信才会树立起来,反之,政府的公权力就会发生信任危机,这也是与依法治国的原则背道而驰的,势必会影响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诚信经济,竞争必须有规则和秩序。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但是,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市场也存在失灵现象,这就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发挥作用。依法行政在发挥作用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既进行宏观经济活动,又是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对企业的人、财、物及产、供、销进行直接管理,是一种大政府小社会的状态,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管,就包括企业中的学校、医院都是由政府负责,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得由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只能是被动的适应,大大影响了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府干了很多吃力又不讨好的事情,“市长当厂长,厂长当市长”的荒唐事情屡屡发生,层出不穷,出现了很多错位现象,缺位现象,越位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由政府大包办的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急需转变。以中共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要内容的体制创新阶段。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作为改革目标,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政府必须在市场经济体制中 依法行政,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积极地转变角色,由过去的无所不能、无所不包变为要有所不能、有所不包,由划船人变为掌舵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把好舵,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依法行政在当前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观念上还存在严重的人治思想
人治指一种以人为主体,以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礼治为内容,德治为机制,性善为理念的社会控制模式,是一种具有强烈民族特色的社会控制形式。虽然说我国在党的十五大上就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可是,由于我们国家的人治思想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对人们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解放后,我们一直是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同样是人治,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就容易形成长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思想,对民众来说就容易形成遇事找关系的思想,而不是想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比如说,民众如果遇到了比较清廉的、有点作为的政府管理者,就会认为很庆幸,可是遇到了“青天大老爷”了,殊不知这应该是他们应该做的,只是依法行政而已。要转变这种人治思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必须牢固地树立法治意识,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行政道德观。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时刻想着自己只是人民的公仆,是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法律是指导工作的最高思想,只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才能有效根除人治的毒瘤。
原有的行政职能的配置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把本该由企业市场管的事,我们却长期依靠行政手段,并通过设立政府机构来管理,使政府机构变得越来越臃肿,政府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在这种情况下,过去行政机关的事无巨细的职能管理模式显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了。
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职能的转变就意味着政府管理权限的转变,要依法设置职位,以“事”为中心确定职位,而不是以“人”为中心确定。同时行政工作人员所拥有的职权要与其职位相匹配,职权的行使要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允许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由于行政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对违法乱纪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进行严厉的惩处,触犯法律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能姑息迁就,这正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三)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监督工作不够有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还经常存在,人民群众对此是深恶痛绝,非常不满。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我国行政机关中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不力,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了树立起良好的政府形象,加强依法行政,必要的法律监督是至关重要的。要建立运转协调的行政监督机制,提升监督主体的地位加强立法,健全行政监督法制,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功能,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了强有力的监督,行政权力受到最大程度的制约,依法行政就指日可待,依法治国也不再是一句空话。
参考文献:
王臻荣:《公共行政理论:体系与创新》,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
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三版。
张国庆主编:《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
,《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应松年。
,《浅谈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红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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