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其他13个作弊学者是谁
国际上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惯例,不用细说,但凡叫个学者教授,只要被人发现哪怕有一丁点抄袭问题,那么这辈子的职业生涯就算完了。
别的人做了扒手,如果被抓住,多半要治罪,再轻也得拘留几天才能放出来,但是如果有学者偷了人家的成果,即使被抓个正着,处罚也往往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甚至为“尊者”讳,连学术扒手的大名,都舍不得报出来。
据昨日《京华时报》报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公布了15起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有两起点出了抄袭者的名字,一个是武汉大学的艾勇,一个是中国民航大学的张连顺。其他13起,均隐去作案者的名讳和单位。即便那两个被示众的教授,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其单位对其做处理的报道。也就是说,很可能这些“学术扒手”们教授照当,学者照做。
其实,自然科学委员会的做法,应该说是比较严厉的了,在人文社科领域,抄袭剽窃这种事情,无论当场被拿,还是苦主告上有关单位,甚至媒体披露,扒手们多半逍遥自在,苦主连个单位公告都求而不得,不仅教授照当,学者照做,如果人家碰巧是领导,不仅乌纱帽无恙,还可能亲自抓“端正学风工作”,义正辞严地批评歪风邪气。
国际上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惯例,不用细说,但凡叫个学者教授,只要被人发现哪怕有一丁点抄袭问题,那么这辈子的职业生涯就算完了,无论这个人有多么好的资质,多么广阔的学术前景。
以学术为业者,声誉高于一切,不仅仅是因为学者道德自律较为严格,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旦犯禁,则身败名裂,从此不能翻身,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的学者教授,这样的“幸福生活”是哪里来的?难道我们的科研管理部门不知道学术不端是学术发展的致命伤吗?在学术交流和学术信息如此通畅的今天,我想,这些道理,大家都明白,但问题是,如果被揭露出来的扒手,是各个大学和科研单位的重要人物,那么一旦严肃处理,就等于公开承认自己的学校或者单位出了丑闻。人要脸,树要皮,有哪个单位乐意自己家有丑闻呢?于是调查调查,研究研究,事情拖下去,被查者也明白个中玄机,硬着头皮顶住,拖上三五个月,万事大吉。
单位不乐意查处学术弊案,更为深层的原因,在教育和科研体制。一般来说,各个学校和研究单位的大牌教授和研究人员,都在各自行业中的科研评审机构或者相应评审机制中,有相当的位置,这些人出了事,一旦被查实,就要处理,处理掉这些人,则意味着本单位在相应的评审机构和机制中,缺了人选。朝里无人不好说话,以后相应的评审,本单位科研项目的获得,都受到影响,而跟这些评审相关的各项指标,恰是各个学校和研究机构领导最在意的,说是命门也不为过,因为在目前的评价体系中,这些东西,往往是决定一个单位地位的关键。
正因为如此,很少有单位乐意自己的教授做了案被揭露,如果是媒体揭,还可以通过关系去疏通或者封杀,如果是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揭,虽说很致命,但依然可以通过各种关系,施加压力,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少别指名道姓。
很奇怪,我们的学者的生活和研究环境并不宽松,但是对学术造假的问责环境却比较宽松。学者在这方面“幸福”,学术必定遭殃。这样下去,中国的学术何时能与国际接上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