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友们:请假大家以下几个问题:用评估增值的资产通过购买股权对外投资,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原则,投资方账务处理上按评估价处置资产,形成处置损益并纳税。如果用评估增值的资产新设子公司,其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与前述情况有区别吗?
请各位不吝赐教,谢谢
楼主: windwu
|
1368
3
资产评估增值 |
高中生 92%
-
|
| ||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