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金秋果
10530 15

[经济学前沿] 需求定律的前提条件 [推广有奖]

11
金秋果 发表于 2017-1-6 23:11:4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多类商品需求定律01.06.

需求定律分为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和多类商品定律。
多类商品的需求定律(替换类商品)
一类商品系列包括几种商品,a,b,c………,价格是前面低,a最低,后面逐渐增大,后面比前面价格高。我们把(Pa+Pb+Pc+……+Pn)/n,叫做平均价格。
当平均价格降低时候,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增加;当价格升高时候,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
这样,吉芬物品属于多类商品的需求定律,而不是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当吉芬物品价格上升时,造成平均价格上升,这样造成同类需求商品(简称同需商品)中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价格下降时候,同需商品中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增加。
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意义?


使用道具

12
金秋果 发表于 2017-1-15 08:20:1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消费效用递减规律的理解

根据消费效用递减规律,当一个人收入水平提高时,其是不能通过增加该商品的数量来提高自己的满足欲,而只能通过购买更加高档商品,提高自己的满足欲。——摘自
任凌云《需求定律和吉芬定律研究》
满足同类需求的一系列物品可以看成是同一类商品的不同品质商品,随着收入的提高,生活水平也会提高,消费者必然逐渐提高生活水平,即向高品质商品移动。消费效用递减规律说的就是这种情形。2017..01.15.

使用道具

13
金秋果 发表于 2017-1-16 10:18:0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主贴有描述欠准确情形改正如下
        需求定律成立的条件以及其蕴含的原则
                吴兴广
                     (北京100081)
摘要:(目的)研究需求定律成立的条件,以及需求定律为什么成立。(方法)需求定律外的经济现象与需求定律现象对比,比较两者不同,然后分析推理需求定律蕴含的本质。结论:需求定律成立的条件是价格波动后会回流(包括完全返回和不完全返回),本质是(消费者)希望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收获。
   关键字:需求定律,供求平衡,价格,吉芬现象    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识码:A.
近来国内不少学者开始怀疑需求定律的正确性来,例如认为"需求定律中的“需求”,是“意图”需求,这个需求是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观察、也不能测量、只凭想象而来的,因此,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需求定律是不可验证的,也就没有科学性可言。〔1〕"这是对需求定律理解不深的表现,需求定律与供给定律主要说的是价格波动对供需的影响,不是供需的波动对价格的影响(供求定律),同时反应出国际上对需求定律的理解力度不够,解释力度不够。本文探索需求定律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以及定律背后蕴含的原则。
一,需求定律的理解
经济学家认为,价格上涨,需求将会减少,这就是需求定律。正规描述是:在其他因素(非价格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和需求量之间反向变动的关系,即价格越低,需求量越多;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少〔2〕。那么为什么商品的价格和需求量之间反向变动?
为了更好理解需求定律,我们把定律这样描述:生产者或销售者提高价格的时候,消费者的需求量会降低。这里的需求量指的是消费者的购买量。生产者或销售者降低价格的时候,消费者的购买量就会增加。需求定律中用购买量,不再用需求量。购买量可以大于需求量,可以小于需求量。需求量不是心理的,而是客观需求的多少。
二,定律成立的条件与蕴含的原则
为什么价格上涨,需求将会减少?为什么价格降低,需求量增加?曾经有一种考虑,认为价值与需求量的乘积是一衡量,那么价格上涨,需求量降低;价格降低,需求量升高。这种解释是假设价值与需求量乘积是衡量,但是假设不一定成立。后来通过思考吕芬现象,投机性商品,奢饰品等不属于需求定律的现象的分析与需求定律的比较发现:价格上涨,消费者会减少购买量,但是如果商品价格持续上涨,那么购买量反而增加。降低价格,购买量增加,如果价格持续降低,购买量反而减少。通过需求定律与这种现象比较,得出结论:价格上涨,购买量低,是一种直观现象,根本原因是消费者主观判断价格还会回到原来的价格。
当价格上涨的时候,消费者判断这是短期现象,一段时间后价格还会返回,包括不完全返回,所以消费者会降低购买量,短时间内消费者的购买量可能小于消费者的需求(或说需求量)。当价格降低时候,如果这是短期现象,一段时间后价格还会回升,那么消费者就会加大购买量,形成短期内购买量大于需求量。这样看来需求定律说的是短期内价格的波动对购买量的影响,同时价格一段时间后会返回的现象。需求定律的适用范围是价格会返回。其蕴含的本质或说原则是,消费者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的收获。同样的商品在价格最低时候买进。劳动者付出劳动希望获得最大劳动成果〔3〕,同样,消费者交换的时候希望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收获,暂时把这个原则性称之最小代价原则。最小代价也是最大利己原则,最优原则。
那么如果价格没有返回,升高的时候继续升高,降低的时候继续降低又会怎么样呢?根据最大利己原则,那么消费者会增加购买量。通常把这种现象认为是需求定律外的现象,即价格升高,购买量反而增加,降低,购买量反而减少。从时间上讲,需求定律说的是短时间的价格波动,后面的反需求定律现象是长期时间现象,是价格长期波动的情形。价格升高如果是长期现象包括升高后不降低现象,那么消费者都时间内可能购买量减少,但是长时间看,后面消费者购买量还会上去。为什么?因为需求没有改变,价格调整只是改变购买量,使购买量与需求量不等。就是说短期内调整价格可以改变购买量与供给量关系,暂时达到平衡,但是这种平衡是暂时的,是降低需求以达到平衡,不是以提高供给满足需求而达到平衡。只有提高供给量才能真正达到供需平衡。
三,反需求定律现象
吉芬商品,1845年在爱尔兰大饥荒时期,出现了一件奇怪的事,马铃薯价格在上升,但需求量也在持续增加。英国经济学家吉芬(Giffen)观察到了这种与需求定理不一致的现象,这种现象也就被经济学界称为“吉芬之谜”,而具有这种特点的商品被称为吉芬商品。马铃薯价格升高后,价格没有返回原来价格,而是保持不变或者继续升高,这样根据最优原则,消费者会提高购买量。一般商品交易的时候会依据最优原则;另外还有其它情形,当人类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生产是第一原则,为了生存,交易的时候愿意付出更多代价。最优原则低于生存原则,如果认为生存原则是第一位的,那么最优原则最多算第二位。这里,土豆价格上升,一个是预估价格还会上升,那么土豆购买量增加。如果价格不再提高同时也不会降低,那么农民可能保持购买量不变,这是由于生存需要决定的。
古董等收藏品,投机性商品如果价格升高,不再返回原价,那么购买量可能增加,不一定增加。如果价格会持续增加,那么购买量增加。
供给定律,其中同样蕴含着最优原则,即以最小代价交换最多商品。
(总结)通过以上分析得出,需求定律说的是价格波动,又会回流的情形(回流包括回到原来价格和高于原来价格即没有完全回流两种情形),此时,价格升高,购买量降低;价格降低,购买量增加。如果价格波动后没有回流,那么不属于需求定律范围,如果价格持续增高,那么购买量反而增加。需求定律背后蕴含的原则是最优原则即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收获。
(结束语)最优原则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原则,供给定律用这个原则分析,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拿来分析需求定律呢?如果真的没有前辈这么做,那么个人非常荣幸想到这一点。需求定律遵循的就是这个最优原则,加上条件价格会反弹,具有回流的现象。
参考文献:〔1〕何全胜.《交易理论》〔M〕.新华出版社2010年6月.
〔2〕李俊慧.《经济学讲义》第二版〔M〕.中信出版集团2016.10.01.第八讲需求定律.〔3〕吴兴广.《人的本性与共产主义的协调》.《红色黎明》.2016.07.04.

使用道具

14
金秋果 发表于 2017-1-16 15:09:2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需求定律成立的条件以及其蕴含的原则
                吴兴广
                     (北京100081)
摘要:研究需求定律成立的条件,以及需求定律为什么成立。需求定律外的经济现象与需求定律现象对比,比较两者不同,然后分析推理需求定律蕴含的本质。得出:需求定律成立的条件是价格波动后会回流(包括完全返回和不完全返回)或者不动,本质是(消费者)希望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收获。如果价格继续原方向波动,则需求定律不适用。
  

使用道具

15
金秋果 发表于 2017-1-17 12:35:15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需求定律与统计

需求定律说的是价格升高,消费者购买量降低;价格降低,购买量升高。价格与购买量反方向变化。反需求定律说的是需求定律外的情况,指价格升高,购买量升高;价格降低,购买量降低。价格与购买量或说需求量同方向变化。
根据经济人假设,价格升高后,与原来价格比较,消费者利益减少,所以会降低购买量,或者处于观望中。价格降低后,与原来价格比较,消费者利益增加,所以提高购买量,或者观望。这就是需求定律。
价格升高后,与未来价格比较,如果价格继续升高,那么消费者会提高购买量。因为与未来价格比较,现在价格比较低,最利于自己,所以购买量反而增加。如果价格会反弹,那么消费者会降低购买量。如果不变,那么消费者可能降低购买量,也可能购买量不变。
价格降低后,与未来比较,价格如果持续降低,那么消费者会降低购买量;如果价格反弹,那么消费者会增加购买量。如果未来价格不再变化,那么消费者可能降低购买量,也可能购买量不变。
需求定律说的是与过去的比较的情形;反需求定律说的是与未来比较的情形。需求定律说的是非持续情形,反需求定律说的是持续情形,说的是价格持续同方向变化的情形。
需求定律与反需求定律说的是单类商品的情形,还有多类商品时候的情形。多类商品组合,就会产生一些新情况,例如商品间的关系,互补或者替换等关系。同时,商品类别多了,还会产生消费分配方式,这些情形在价格波动时候,都会产生对需求量的改变。
需求定律分为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和多类商品定律。
多类商品的需求定律(替换类商品)
一类商品系列包括几种商品,a,b,c………,价格是前面低,a最低,后面逐渐增大,后面比前面价格高。我们把(Pa+Pb+Pc+……+Pn)/n,叫做平均价格。
当平均价格降低时候,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增加;当价格升高时候,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
这样,吉芬物品属于多类商品的需求定律,而不是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当吉芬物品价格上升时,造成平均价格上升,这样造成同类需求商品(简称同需商品)中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价格下降时候,同需商品中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增加。
以上需求定律与反需求定律首先是个人定律,即个人需求定律与个人反需求定律。
当价格升高时候,消费者会产生一个预判,价格接下来会怎么样?是反弹,是不变,还是继续升高?如果会反弹,那么增加购买量;如果不变,那么增不增加购买量无所谓。如果价格持续增高,那么就会加大购买量。这样,价格升高后,消费者是提高购买量,还是降低购买量,还是购买量不变,取决于消费者的预判。预判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对购买量的影响同样不同。所以当价格升高后,购买量变化是属于需求定律还是反需求定律,完全取决于消费者判断即预判。价格降低时候,情形类似,分析略。
这样个人的需求定律或反需求定律都是可能发挥作用。因此通常我们说的/需求定律不是个人需求定律,而是许多人的统计情形,是社会的需求定律。
虽然价格波动后,消费者个人对价格形势预判会有所不同,形成需求定律选择或者反需求定律选择,但是大量消费者的选择会呈现一种统计趋势,即统计需求定律。就是说我们原来说的需求定律就是统计需求定律,即价格升高,购买量或说需求量降低;价格降低,购买量升高。这是大多人做出正确判断的结果。同样,如果价格持续同方向变化,就会符合反需求定律,多数人的统计规律是大多数人判断正确,得出统计的反需求定律。
统计需求定律是对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和多类需求定律的统计。

一类商品系列包括几种商品,a,b,c………,价格是前面低,a最低,后面逐渐增大,后面比前面价格高。我们把(Pa+Pb+Pc+……+Pn)/n,叫做平均价格。
当平均价格降低时候,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增加;当价格升高时候,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
这样,吉芬物品属于多类商品的需求定律,而不是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当吉芬物品价格上升时,造成平均价格上升,这样造成同类需求商品(简称同需商品)中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价格下降时候,同需商品中必有一种商品需求量增加。
以上需求定律与反需求定律首先是个人定律,即个人需求定律与个人反需求定律。
当价格升高时候,消费者会产生一个预判,价格接下来会怎么样?是反弹,是不变,还


是继续升高?如果会反弹,那么增加购买量;如果不变,那么增不增加购买量无所谓。如果价格持续增高,那么就会加大购买量。这样,价格升高后,消费者是提高购买量,还是降低购买量,还是购买量不变,取





决于消费者的预判。预判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对购买量的影响同样不同。所以当价格升高后,购买量变化是属于需求定律还是反需求定律,完全取决于消费者判断即预判。价格降低时候,情形类似,分析略。
这样个人的需求定律或反需求定律都是可能发挥作用。因此通常我们说的/需求定律不是个人需求定律,而是许多人的统计情形,是社会的需求定律。
虽然价格波动后,消费者个人对价格形势预判会有所不同,形成需求定律选择或者反需求定律选择,但是大量消费者的选择会呈现一种统计趋势,即统计需求定律。就是说我们原来说的需求定律就是统计需求定律,即价格升高,购买量或说需求量降低;价格降低,购买量升高。这是大多人做出正确判断的结果。同样,如果价格持续同方向变化,就会符合反需求定律,多数人的统计规律是大多数人判断正确,得出统计的反需求定律。
统计需求定律是对单类商品需求定律和多类需求定律的统计。

使用道具

1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4-29 11:38: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经笔者研究:需求定律成立的前提条件是:
(购买预算的变化率-购买价格的变化率)/购买价格的变化率小于0。
价格上涨,购买预算变化率小于价格的变化率;
价格下降,购买预算的变化率大于价格的变化率。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