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甲方(投资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地:
乙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第一条 合作宗旨、目标和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原则,结合长期、全面的加深合作的基础上进行强强联合,对于合作各方的战略落实,发挥相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第二条 产业共识2.1 双方充分认识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投融资市场的需求也迅速增长,并且目前正处于发展中前期,基金管理公司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2.2 双方认识到由于企业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化分工将越来越细,其中投资、法律、财务、管理、市场五个方面将成为近期基金行业发展重点专业。
2.3 双方认识到一家完善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各个业务体系组合形成,通过该业务体系能够使企业降低运作成本和风险。
2.4 双方认识到基金管理公司业务体系上的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更好的效益。第一,通过业务体系的分享能够降低双方的营销成本,并能获取更多的项目信息。第二,共同的合作的项目成果的范围,将会超过客户,进一步增加客户的依赖度。第三,业务分享需要向分享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形成新的收益。
第二条 合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