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的分配是社会稳定发展秩序的产物,无论如何批判资本主义都无法掩饰这一点。经济规律也好、产权制度也好,在资本主义下都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制度,要想完成剩余价值分配给劳动者的目的,首先得建立符合这一目的的稳定的发展秩序,需要不断探讨属于社会主义的产权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我一直说,剩余价值论不足以构成分配的依据,马克思为什么批判剩余价值分光吃光的观点?就像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纳税完成对社会管理成本负担责任一样,劳动者在使用生产资料的时候也必然需要缴纳管理费用给生产资料所有者。这就说明资本家有占有剩余价值的合理依据。剩余价值分配的焦点在于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争夺,两者之间都展现了我们觉得合理的地方,但是都合理意味着也都有不合理的地方。资本家对剩余价值有分配权,但是夸大了自己的合理性,同样劳动者对剩余价值的追索权也夸大了合理性。只有找到剩余价值最合理的分配方案与依据,并形成稳定发展的秩序与制度,才有更公平意义上的经济制度。剩余价值的分配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不是人类组织决策的结果,人类传统文化与思想影响经济制度的建设,经济制度也影响剩余价值分配的依据,但是不能用人类组织的决策强行改变分配的方式与结果,需要循序渐进探索经济制度的改善,从全面的经济思想与制度的进步与发展为分配方式与结果提供实体支撑。革命可以打碎旧制度却不可能一夜之间建立全新的制度。消灭资本主义暴力改变的是政治, 建立新的经济制度首先要在旧制度孕育新制度,需要经济发展中有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经济实体、需要有能建立新制度的新经济基础。从现实的经济发展来看,能与资本打对台战的是最新的创新经济。在创新经济里,创业者作为劳动者能与资本形成议价能力、决定分配方式。这种议价能力建立分分配方式新制度也必然影响传统行业极其传统分配方式。遗憾的是这种新生产关系、新生产力基础还很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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