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不知道劳动价值论的价值的概念,也不知道效用价值论的价值概念,更不知道一件商品中包含着多少劳动。但却不影响他们进行交易,也不影响商品价格的确定。价值没有什么神秘性,它只是我们生活最为平常的事物。
使用价值对人们的效用,最后都由人们的直接的机体体验比如饱足、舒适和温暖等,转化为人们内心的情感体验,比如快乐或兴奋等。在此,饱足、舒适和温暖是具体的,而这种快乐和兴奋则抽象的。人们愿意获得快乐和兴奋等情感体验,而回避悲伤和痛苦等情感体验。前者是积极的,后者是消极的。
意义的本意,是事物的内容和含义。对它的引申便是在事物的工具性与人类的关系中,人类所获得的情感体验。
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人们的效用,便是它的工具性。人们购买商品,也就是为了获得它的效用或工具性,从而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即获得它对人们的积极意义。商品对人们有这种积极意义,便是有价值的。因此,我们把这种商品对人们的积极意义,称之为价值。
商品的效用,似乎是无法清晰量化的,但我们却能够感觉到它的大小。就比如人们的快乐,其程度有大小的区别一样。然而,之所以说它无法清晰量化,在于我们的感觉存在着绝对阈限与差别阈限。前者是刚刚能够引起感觉的刺激强度,后者是刚刚能够引起差别感觉的刺激之间的最小差别。绝对阈限与差别阈限是一种统计值,这也就是说,对于某种对象物的效用判断,至少在一定的范围内具有随机性。因此即使其它条件具备,我们也很难为人们的效用判断给出一个十分准确的数学表达式。因此,我们如果试图运用数学工具进行经济分析的话,也不过是意在对人类的效用判断从而行为趋势进行一种近似的描述,并仅此而已。
商品对人们的积极意义是来源于效用或其工具性,因此,其情况也是如此。
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对价值的确定——事实上,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价值,即使是在某一时点,也并不是绝对的。在实践中,一件商品的成交价,完全是可以在一定的区间浮动的(这与货币购买力的变化所导致的价格变化是两回事)。每一个具体的成交价,往往是随机的——这种情况最容易发生在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直接交易的活动中。一种确定的价格或价值,只是存在于经济学家的想象和经济分析中,而不存在于真实的生活中。
一种商品的市场价值或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应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即使你没有理论常识,也应有生活常识。在此没必要赘述。你没买过东西么?你没讨价还价过么?你买不起的东西或不想买的东西,别人却能够买得起或想买。你认为一件商品对于你的积极意义很小,但不等于别人也这么认为。一件商品对于你的积极意义对于你来说是主观的,但它对于别人的积极意义对于你来说却是客观的。一件商品,你认为它能满足你的需要,并且有足够的货币——钱,你就会买。能够满足你的需要,就说明它对你有积极意义——没有积极意义你却买,你有病啊?货币或者说钱——代表着你能够提供的某种使用价值,这意味抛开了商品与货币交换的表象。抛开这种表象,则买方也是卖方(如果实在搞不懂,自己去找效用价值论的经典著作看看)。
价值,是我们生活中最为简单最为普遍的东西,它不过是被那些自以为是的蠢才们搞神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