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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胡八一|商鞅变法,故有大秦一统天下,无非分、算、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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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子曾说:“七国之雄,秦为首强,皆赖商鞅”。没有商鞅变法做支撑的秦国,想统一六国、雄霸天下恐怕也只能是镜花水月。


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生于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因立有战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战国时代是社会大变革、大动荡、大改组的时代。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诸侯国变法图强的政治运作,构成了战国社会生活的主流图景。秦孝公即位时,秦国的土地改革、赋税改革和经济发展,都明显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秦孝公为了增强自身生存实力,在诸侯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他决心进行经济和军事改革,便下令招贤。


之前郁郁不得志的商鞅,听说秦孝公发布求贤令,自感机会来临,毅然投奔秦国。商鞅面见秦孝公时畅谈富国强兵之策,策略虽好,却遭受皇家保守派大臣的非难。


如何说服这帮旧贵族和利益集团?——舌战。商鞅选择的是公开辩论。辩论主持人是秦孝公。正方是商鞅,主张通过改革发展经济,提升军队战斗力。反方是甘龙、杜挚等旧贵族代表,他们竭力反对变法,认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舌战群儒,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最终驳得对方哑口无言。秦孝公本有一颗富国强兵称雄天下的野心,看到商鞅略胜一筹,拍案而起,拜商鞅为左庶长(秦国左庶长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军政首席大臣)


商鞅可谓秦国一统天下的头号大功臣。商鞅在十年时间里,通过变法将秦国改造成富裕强大之国。政治上,商鞅改革了可自由买卖的土地制度、重新规划行政区域、制定合理的税收制度、统一度量衡、严明法律;经济上,商鞅奖励耕织、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军事上,奖励军功,按军功授予爵位等一系列改革,使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打下根基。




商鞅的改革方略,无非就是按家庭划分生产单元、发展小农经济增加国库收入、推行奖励机制精兵强军等,三字以蔽之:分、算、奖。


战略与组织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只是偏居一偶的小国,几乎没有任何经济优势可言,军事力量也非强势。开始变法时,主政的秦孝公,操盘的商鞅,两人确定的战略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废井田,开阡陌”为主题的土地改革,发展经济,以支持扩军和练兵。其长远目标是逐步吞并周边诸侯国,然后一统天下。




图:秦灭六国

实现战略目标的第一步是“分”。商鞅的这一改革措施并不是一种心血来潮,它需要一个改革者有长远的战略意识,对整个秦国的经济、军事和政治生态,有足够的战略耐心与战略的定力。

分,即分级,划分若干个小作业单元独立自主经营。商鞅的“分”,即重新划分行政区域,重新划分田地,让每个家庭作为一个生产经营组织独立生产,刺激农业发展。


1推行县制,将村庄合并为县


商鞅在变法中整顿行政系统,重新规划组织结构。由于秦国地广人稀,农村分散,不利于农战结合,也很难形成凝聚力。商鞅把若干个农村合并为县,全国划分为41个县一级组织。县衙内设置县令处理县内政务。各县设置定额领取工资的官吏。满万户以上的县设置县令,不满万户的县设置长,工资标准也因职称不同而有所差异。县令、县长之下设置县丞辅佐县令,设置县尉处理县内军务。


阿米巴经营模式中,也有阿米巴的裂变与合并。在整个阿米巴的组织架构体系里面,我们也经常看到,今天阿米巴拆分,明天阿米巴合并掉,而它所有的分拆与合并,都不会影响公司的组织管理。


2重新划分耕地,鼓励民众自主生产经营


商鞅在农业政策上,推行“废井田,开阡陌”为主题的土地改革。商鞅变法中,直接给农民带来红利的措施是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交易。


井田制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农民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一年四季辛苦劳作,其收入全部为地主所有。当人的劳动成果遭到严重剥削,谁还会“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去干活?





到战国中期,随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经瓦解。商鞅宣布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奖励垦荒,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商鞅还充分利用秦国国内的土地和劳动力,重新划分了全国耕地,将贵族的闲置耕地收回国有后重新分配。


农民为了扩大生产、扩大经营,也有购入土地的强烈要求。允许土地买卖,有利于推动竞争,促使富者多置土地,致力于扩大生产的规模,从而增加粮食产量和税赋收入。


显然,在战国时期,粮食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商鞅的一切变法都以此为根本,也体现在“农战结合”的思想。即,农耕为攻战之本,因为农业生产不仅为战争提供物质基础,而且农民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居,从而为保卫国土而战。农、战结合才能使国富兵强。


3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激发组织活力


商鞅奖励垦荒,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创立的个体小家庭制度,不单单是改变了农民的生存状态,而是把秦国的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整合经济载体或经济生产组织形式。即,鼓励每一个家庭开荒垦地,独立生产经营,让农民按劳取酬,各取所需,赋予个体民户的致富路径。对于那些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农民,则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这就彻底解放生产力!这也是重要的历史创举。


商鞅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除制定奖励措施外,还规定:一户有两个儿子的,成年后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加倍缴纳赋税。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为户头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护下,游手好闲。户主为了避免惩罚,只好努力耕作。此策略,将秦国看成一个大的生产单元,然后不断分裂形成若干个小的生产单元,在不断分裂出更多农业经营组织的过程,代表秦国的农业生的规模不断发展扩大。


秦国地广人稀,商鞅因此开放移民,招徕其他诸侯国的农民来秦国垦荒。对于外来移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还提供土地和房子,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垦荒者还特别优待,10年不交纳赋税。让秦兵上阵打仗,移民则种田解决后勤补给,从而使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都得到解决。


目标与核算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政治经济管理的内在基础较弱,建制与完善乃是秦国之必修内功。因此,商鞅改革,首在架构重组,奖励垦荒,激发组织活力,继而增加税收,奖励军功。


商鞅变法的“算”,主要体现在改革赋税,丰裕了国库收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秦国一跃而成为经济和军事强国。


1从交付到交易,国家和个体都增加收入


准许开垦土地,准许土地自由买卖,秦国依法对土地所有者征税。实施的结果,“使地皆为田,而田皆当税。”拥有土地的人,不再只是交付给租赁者使用,还可以进行交易。拥有大量土地的人创造高收益,也使秦国税收得以保障。


2削弱旧贵族的特权,打击纨绔子弟


商鞅的新法规定,凡是宗室、贵戚没有军功者,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有军功可以彰显荣耀,没有军功即使富有也不能彰显荣耀。


加重贵族的赋税,限制其豢养食客;贵族子弟除嫡长子外必须服徭役,提高其免除徭役的条件;禁止贵族、官吏雇请佣人,迫使旧贵族亲自加入到农业生产中,也打击了纨绔子弟。





3制定度量衡,方便产品交易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方便产品的交易,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


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统一度量衡,使秦国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4统一征收田租,使税收公平合理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贵族享有特权,“禄厚而税多”,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因此,商鞅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即按农民收入粮食的数量统一征收田租,即土地税。统一税收使农民的负担公平合理。


所征收的赋税要全部用来奖励军功,以军功授官爵。商鞅又创立军赋制度,由国家统一征课军赋。统筹管理军赋,用以战争储备。


5控制定价权和交易权,增加国库收入


控制粮食买卖和矿山国有化。不允许粮食交易,商人就无从得利,只能去种地。耕种的人多了,粮食产量必然提高,而国家则控制了最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和交易权。他把“山泽之利”全部收归国家,从而增加国库收入。


人才与激励


商鞅改革的“奖”,首先是重塑社会价值观,加重处罚力度打击国内心胸狭窄、性情急躁、懈怠懒惰、挥霍钱财的旧贵族和官僚;然后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等,在军事改革中,明令军法,奖励军功;最后以法治的治国方略,使秦国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国家。


1奖励军功,激励军人建功立业


商鞅变法的核心政策是奖励军功。这一政策迅速使秦国转型成为超级军事强国。官职和待遇的获得一律取决于军功,使过去的旧贵族,虽是国君的宗室族人,没有军功就不能获得爵位,不能靠贵族出身就继承爵位,享受特权。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奖励军功的结果是,将一部分平庸无能的纨绔子弟清除出军官阶层,军队骨干力量做了新的调整,社会内部积蓄的力量被有序地利用和疏导,激励下阶军官通过奋勇杀敌、建立功绩,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奖励军功,极大的提高秦军的战斗力,秦国在对外兼并战争中也掌握主动权。





同样的道理,在企业里任命一个阿米巴“巴长”,优秀的企业家总是能力贡献导向,善于传递危机意识与责任。当能力跟不上速度,不能为企业做贡献的时候,要靠建立一套机制、制度来决定一个员工的晋升。无论是谁,没业绩、没能力就下来,就不能在企业混,六亲不认,奋斗者为本,阿米巴经营不能养懒人。


2禁止私斗,避免内耗


在战场上,士兵为国家而战,奋勇杀敌,这是一个军人的职责,当然也应该获得荣誉和奖励。但有些纨绔子弟,却建立帮派,整日在乡里茶楼打斗,为私而斗,于国无力,这样的帮派团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同理,在阿米巴经营模式中,团队之间明争暗斗,这也是内耗的最大根源。企业导入阿米巴经营模式,每个人都要信奉“敬天爱人”经营哲学,才能有助于阿米巴经营的落地和实现高收益。


企业里明争暗斗的冲突表象,就是帮派。 帮派表现和存在的问题,如下表所示:



帮派争斗



          问题表象



地域帮派



来自同一地区、同一单位、同一学校、同一方言等, 基层班组与操作工较多,若非该地域管理者则不服从。



亲属帮派



来自同一村落、同一家庭、同一姓氏、同一宗亲等, 相互介绍入职者居多,动一人而牵连整体。



嫡庶帮派



来自同一领导、同一上司、同一入职、同一培养等, 中高层干部或连环操作者,与最高者亲近,排除异类。



经济帮派



来自同一部门、同一职类、同一作业、同一经济等, 销售-督导、采购-仓库等类居多,相互包庇。



3建立二十级军功爵位制,以军功选拔官员


秦军战斗力主要来源商鞅制定的一套先进的管理制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其在鼓励秦军士气、提高军队战斗力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作为一项军事改革措施,它使秦军的作战能力大为提高,建立了一支所向无敌的虎狼之师。作为荣誉,军功爵位基本具备现代军衔的特点。作为一个激励机制,它激励着普通军人去建功立业。


爵位的授予,军官的选拔,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在军队中对于表现优秀的士兵给予鼓励。秦国的士兵只要消灭一个敌军的军官,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杀敌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军官,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军功爵可以父传子。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这样的激励措施,鼓舞军人勇敢进取、不畏牺牲。


有奖励,也会有惩处。惩处主要有贬值、夺禄、降职。表现不好的和有失职行为的官吏,降低其爵位等级。这就跟现代企业的晋升机制一样。


秦国军人的待遇十分优厚。如果把秦国比作一家公司,作为老板的秦孝公,作为总经理的商鞅,他们十分明白,建立一支精明强干的团队,必须提供优厚的待遇,否则优秀人才都跑到其他六国去了。公司待遇优厚,即可以源源不断吸引优秀将才的加盟,也可以稳定军心。


表:军功等级、爵位名称和对应俸禄

时间单位: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

俸禄主要是粟米,记量单位是“石”。1石=30.75公斤


总结

电视剧《羋月传》中,第一集就上演了秦惠王车裂商鞅的惨剧。作为成功让大秦帝国异军突起、也是秦国一统天下的头号大功臣,商鞅落得如此悲惨的结局,实在让人感慨。


笔者近读《商君书》,试图比较战国时期改革家的治国方略,与当今中国式阿米巴“分算奖经营模式”有何相通之处。得一结论:商鞅变法,故有大秦一统天下,无非分、算、奖。


商鞅变法即是针对“分、算、奖”三点着手,秦国一番变革,由原始道德礼制,进而成为法制严明的社会;由旧贵族、官僚势力独占的封建经济,进而成为土地可以交易、每个小家庭独立生产经营的自由经济;由旧贵族把持的特权社会,进而成为普通军人立军功亦可获爵位的的活力社会。这种奖励耕织、奖励军功的激励机制,鼓励人人成为经营者的模式,是以秦孝公、商鞅为首的改革派完成的,虽然其存在着诸多不完善、引发争议之处,以及改革后的经济体制偏向于战时经济,但商鞅变法产生的成效与对后世的影响,因而不能否认其价值。


商鞅通过“分、算、奖”,奠定了未来秦国一统天下的基础,这种大一统制度更使得中国有高效的对外拓展手段,天下大势可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没有像欧洲分裂成多个纷杂的小国家,这其中商鞅削弱贵族、官吏特权的改革思想和方略,居功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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