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国家在1978年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表明要进一步严格控制人口的态度。同年3月,计划生育第一次被写入宪法,在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其中的措辞是“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一年后的12月中旬,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办公室在成都召开会议。时任副总理的陈慕华在会议上提出:“一对夫妇最好生一个孩子,是我们计划生育工作的着重点转移。过去我们说,‘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现在提出来‘最好一个’,后面那个‘最多两个’没有了。这是我国目前人口发展中的一个战略性要求……”
一、改革开放前对人口政策的摸索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及完善
三、关于调整人口政策的争论
四、全面放开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