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凌晨,共青团中央官博发布消息,厦门大学出了处理意见。田佳良因为“洁洁良”事件被开除党籍、退学。
开除党籍没什么可说的,所谓错误言论,党不容她,无可厚非。退学的原因是学术不端行为,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提出中止田佳良博士培养、给予退学处理的意见。
我想吐槽的是,这个学术不端是被人挖出来曾经论文有抄袭现象。对于这一点,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本身当然是错的,只是这种事情就和企业偷税漏税是一个道理。(她一路走来从没人拿抄袭说事,这次又不是争论她论文的事,和她是否抄袭论文无关,你说她抄袭本身不对,那怎么不早查,当初评审论文的人干什么吃的。反正大家都看得出来,基本抄袭论文就是用来找给理由加大对她的惩罚。)平时因为有些人在能抄袭偷懒的时候选择这么做了(企业偷税漏税同理),而且在程度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学术委员会老师或者监管机构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对于当事人,这么做能够降低成本(学生发论文达到毕业或者拿奖学金的成本更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更低)增加优势或者至少减少与他人相比的劣势。有些当事人看不惯这些,就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但是抄袭他人论文与偷税漏税,给监管者留下了把柄。也就是相当于,当前的制度(比如获得国奖、毕业有发表论文要求等制度——基于论坛讨论风气我不打算争论这些——或者其他培养机制)与制度执行是给在这些行当的人设了套,平时当事人哄着监管者或者不犯什么事就好,一旦犯什么事,立马可以拿出来作为武器进行惩罚。除非无欲则刚,自己付出更高的成本来追求更干净的履历,不留下把柄。但人们有偷懒或者投机取巧的倾向,经济学是现实主义取向的,从经济学视角研究需要尊重人们的本来面貌,所以只要制度留下了这样的空隙,就一定有人会钻。心中的道德律令让我们认为大家都不偷懒恪守学术品格,乐观积极的心态让我们相信未来大家都会恪守准则,现实的情形与理想还有一段距离。
最后想说的是,田佳良这么骂国人伤害国人感情固然不对,可是对于这种人,我希望的是惩罚的时候能就事论事,能惩罚得她心服口服。目前她得到了处罚,我猜她固然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还是打心里鄙视这一手段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