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者本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
通过对帐务的审计,审查领导干部本人是否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出国出境支出等),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为个人或小集体发放各种钱物的问题,甚至挪用、贪污公款的行为,是否存在个人长期无偿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
(五)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的综合评价
1.抽调公司组织人事部、企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宣读离任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进行民意测评。按评定的要素,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具体涵盖科学经营决策、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经营管理、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主要六个方面,分别以(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五个等次,由参加测评人员选择。测评时单位领导应当回避,并以不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测评后,由审计组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纳入到审计结果的评价之中。
2.根据公司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应履行的责任即: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三方面的内容。围绕与企业领导干部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经济效益情况,内部控制管理的健全,遵守国家法纪法规等方面,对其在任职期内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
附件:
1.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
2.内部控制调查表;
3.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民主测评表。
附件1
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1、企业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任期内审计单位在银行和非银行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的情况,包括已注销的账户;
3、企业章程、有关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情况;
4、任期内历年资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5、任期内历年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
6、任期内重大投资项目及实施结果,对外投资项目明细表;
7、任期内全部协议书及经济合同;
8、任期末各种财产物资盘点表、债权债务清理明细表;
9、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材料及相关会议记录;
10、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专门材料;
11、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及检查机构作出的重大事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资料;
12、任期内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项出具的有关报告等;
13、审计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