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延兵在论坛上发表了公开信,可喜可贺。
即: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国有企业双重效率损失研究》作者的公开信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学术道德监督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4418&page=1&from^^uid=1170440
吴延兵同志是紧跟党中央和中央政*府ZF的好学者,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因为温总理强调:“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详见:http://www.bjd.com.cn/zhuantxw/gnzt/qglh/qglhzxjz/201003/t20100315_562817.htm
我拜读了吴延兵榜样的公开信,很佩服他的逻辑严密。但我不是学逻辑的,这是方舟子的专场。
俺只是作为一个小学生,有点迷惑。说出来请吴延兵榜样和其他学者“解惑”:
吴延兵榜样分别计算出国有企业的生产劳动效率和民营企业的生产劳动效率,然后两者相比并通过F检验来判别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的生产效率损失。分别计算出国有企业的创新劳动效率和民营企业的创新劳动效率,然后两者相比并通过F检验来判别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的创新效率损失。
个人以为:这样的比较应该是有可比性的吧,一来两个对象都是企业,二来指标都分别是生产劳动效率和创新效率。这至少不比郎教授的数据分析差吧!
郎教授可是有大作证明“过去两年,郎咸平对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业绩比较得出结论说,民企不如国企。”
详见: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aspx?articleId=499
并且,至少吴延兵榜样没有用国有企业的生产劳动效率和民营企业的创新劳动效率去进行回归分析。所以,在这个数据分析面前,俺可是真心实意拥护吴延兵榜样的英明研究的。
只是,后面吴延兵榜样又提到:“最后,将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损失和创新效率损失相比较,可以判别国有企业两种效率损失的相对大小。”
即哪位举报版所说的“国企的创新效率损失大于生产效率损失”
这是非有可比性呢?俺作为小学生,困惑就在于此!!!
俺们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是“红旗下的蛋”???耳熟能详的是:帝国主义是腐朽、垂死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日新月异“。改革开发前,俺确信无疑,因为俺们有人民日报和CCTV,那上面的数据千真万确,特别是亩产万斤的卫星。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俺更加相信:因为美欧在2008年后金融危机,国库空虚,而中国独善其身,每年老百姓上交的45%的”收入税“,再过20年就能够彻底实现赶英超美的美梦了。
这就是可比性吗?自己与自己比高、比美,比善良、比丑恶,比公正,比腐败,这有可比性吗???
中国有句谚语“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俺不懂逻辑学,在这里困惑不已,因为逻辑这是方舟子的专场!他将此核武器运用到了无所不克的境地。所以俺和诸位坛友们强烈请示:
请方舟子大谈特谈吴延兵榜样该文的逻辑性。不要说数据。
因为郎咸平教授的数据早已经证明:中国的民营企业无效,国有企业有效。所以中国应该是国有企业的天下,民营企业请出国吧!所以,草民们还是继续享受公益型国企提供的高油价、高网费、高通讯费吧!因为专家们有数据,还有模型。他们从来不缺理论!!!
补充内容 (2013-1-1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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