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1、第一例“扩大再生产公式”的错误
竞争导致利润率的平均化,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这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
《资本论》第二卷第一例“扩大的再生产公式”:
I、4000c+1000v+1000m=6000-|
II、1500c+750v+750m=3000--| 总额=9000。(B)
公式中第I部类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比为“4/1”;第II部类C/V为2/1。前后各年第I部类的积累率为50%,第Ⅱ部类第一年的积累率为20%,第二年起变为30%。这些设定都缺乏依据。
第一例系列公式,两部类的利润率不同(第I部类利润率为20%;第II部类利润率为33.3%)等错误,违背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属于没有依据的主观随意行为。
2、正确的第一例“扩大再生产公式”
据平衡条件等式I(V+△V+m/X)=II(C+△C)通过严格计算可得到:IC/IIC=11/4。
据IC/IIC=11/4,推演得到的正确开端公式(B2)为:
I、4400c+1100v+1100m=6600-|
II、1600c+400v+400m=2400--| 总额=9000。(B2)
公式(B2)和其后期的公式系列,符合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两大部类不变资本C与可变资本V之比皆为“4:1”。两大部类利润率m/C+V相同等于20%。两大部类是平衡发展的。
3、第二例“扩大再生产公式”不够精确
马克思在第二例中肯定了“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一般平均比例都是1:5”,虽然没有比例不当的谬误。但是开端公式不够精确,第一年设定的第二部类积累率高达64.6%也是缺乏依据的主观随意行为。
如果按书中的“I、5000c+1000v+1000m=7000”计算,其精确的开端公式是:
I、5000c+1000v+1000m=7000-|
II、1461c+292v+292m =2045-| 合计=9045。(B4)
第二年为:
I、5417c+1083v+1083m=7583--|
II、1583c+316v+316m=2215---| 合计=9798。
第三年为:
I、5869c+1173v+1173m=8215-|
II、1715c+342v+342m=2399--| 合计=10614。
笔者计算所得的第三年公式,与书中第三年的公式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如果以书中第三年的公式数据为起点,按50%的积累率倒推回去,正确的第一年的公式就与笔者计算的开端公式一模一样。
4、两大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和利润率相等。
笔者推算的正确的第一例“扩大再生产系列公式”,两大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4:1)和利润率(20%)都相等。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已经有了显著的发展”的第二例中,“两部类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之比都是1:5;利润率都是17%。”不存在“第二部类资本有机构成较低P'较高”的情况。
两大部类的资本有机构成和利润率相等,符合资本主义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原理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