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doc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相比06版讲解的主要差异.doc
2009年1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新旧比较专刊)
修订背景与变化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下简称“新讲解”)已于2008年12月出版。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以下简称“原讲解”)相比,新讲解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对原讲解进行了修订:
(1)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07 年12 月6 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根据两地准则等效磋商和谈判的结果,有些内容需要通过《讲解》的修订进行必要的补充。故在原讲解框架及内容的基础上,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原讲解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补充和完善。
(2)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 年1 月1 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以来,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和明确的问题,有些章节希望再补充些实例。新讲解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指引。同时,将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的相关内容以及三期专家工作组意见的部分内容编入新讲解。
新讲解的修订变化包括:
(1)对原讲解某些不清楚的地方或与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矛盾之处作出澄清、修订或予以补充和完善(如对股份支付准则所指的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作了进一步解释等);
(2)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尚未规范的一些业务及交易(如销售奖励积分业务、广告服务的易货交易、反向购买等)提供指引,这些业务和事项多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涉及的内容;
(3)明确并细化了某些具体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如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等);
(4)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提供更接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如允许采用估值技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进行估值等)的指引;
(5)对原讲解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存在的某些差异予以适当修订(如安全费的计提不再确认为一项负债)等。
新旧讲解的主要差异参见“主要差异汇总”部分,具体差异详见各章的差异比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