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手册P125
实现控制权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股权控制。除此之外,控股股东还可以通过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或者是设置持股实体来持有小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等方法来维护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控制。
(1)投票权委托
让其他的小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将公司所持有的表决权授予给实际控制人,并且约定一个比较长的授权期限。
(2)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与合伙人、或者管理层(员工持股平台)一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就公司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时候依照统一的意志去表决,其他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按照实际控制人意志进行表决。
(3)设置一个持股实体来持有小股东所持有的股权
小股东都是通过持股实体间接地区持有公司的股权,同时持股实体所对应的表决权是由实际控制人来控制的,实际控制人除了能行使他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之外,还可以行使持股实体有的公司股权所代表的表决权。
(4)控制董事会
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实际控制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
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公司法》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通过规则作统一要求,授权公司章程自行决定。
(5)其他方法
设置AB股方式,不同人持有的股票的表决权不同;优先股架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