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说明:1.大部分省区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对2010-2019年的数据进行了修订,导致2010年前后数据变化较大,特别是一些省份出现了汇总数与三大产业人数之和不一致,使用该数据时需注意。2.天津、上海、青海不再统计2020年分产业就业人数,上述地区2020年数据来源于2021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3.辽宁:2019年只有就业合计人数,无三大产业就业人数。2019年三大产业就业人数占比采用前后两年均值,然后根据合计数乘以占比计算出三大产业就业人数。4.黑龙江:2011-2013年数据缺失,采用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的相关数据。5.陕西:由于统计制度变化,2012-2019年二、三产业中未含乡村就业人员。导致就业总数不等于三大产业人数之和。因此,根据官方数据计算得出的三产就业比值有误,比值之和严重偏离100%。此问题的解决需要将乡村就业人员分配到三大产业中去,相关数据及分配方案以单独的sheet表呈现,仅供参考。6.新疆:2010-2019年数据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数据有误,修订后就业总数不等于三大产业就业数之和。修订前数据(2019)和修订后的数据(2020)单独建立sheet表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