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孙潇琦
314 1

[宏观经济指标] 中国标准数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讲师

54%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7441 个
通用积分
173.8134
学术水平
2 点
热心指数
3 点
信用等级
2 点
经验
14651 点
帖子
234
精华
0
在线时间
231 小时
注册时间
2022-6-1
最后登录
2024-9-5

相似文件 换一批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通常情况下我们选用标准时的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社会可以自主制定团体标准。但在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制定的团体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为无效标准。


  •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发布年份)构成。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是指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 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在全国范围的某一行业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实施后,应自行废止。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 地方标准是指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后应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 团体标准是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社会团体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由此,CnOpenData平台提供的中国标准数据库包含国家标准数据、行业标准数据、地方标准数据、团体标准数据,其中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数据表、推荐性标准数据表。本数据库涵盖了所有中国现行的、即将实施的和已经废除的各种标准,具体字段包含: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类型、标准状态、执行及主管单位、相近标准、起草人/单位等。


1.时间区间
国家标准数据:1963.09-2023.3.17
行业标准数据:1965.01-2023.3.17
地方标准数据:1984.11.3-2024.6.3
团体标准数据:2005.12-2023.4.09


2.数据说明
  • 国家标准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是GB/T,“T”是推荐的意思。 行业标准说明:过去也有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之分,在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版标准化法中已经去除了强制性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说明: 省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市级地方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其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数字组成。
  • 团体标准说明:团体标准编号中的社会团体代号应合法且唯一,不应与现有标准代号相重复,且不应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相重复。
  • 除强制性标准之外的国家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一律都是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也都是推荐性标准。


3.字段展示
1.png

4.样本展示
2.png
3.png
4.png



5.样本下载(正式数据的一部分)
CnOpenData中国标准数据.zip (11.95 MB)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地方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行政区划代码 社会团体

沙发
finoetor 发表于 2024-7-2 10:58: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感谢分享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9-8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