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率应该按常住人口计算,相应弱化户籍人口统计.从每年的统计公报上看,很多省都同时公布了这两个指标.在城市中有一部分所谓的流动人口,虽然没有当地户籍,但几年也不回一次老家,你说应不应该统计到城市人口呀/!
举例说明:我本人在是省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在省城工作也有二三年了,但是因为我住的是单位房子,还没有实力在这里买房,因此迁户口时只能迁成单位集体户,而我成家了呀,爱人的户口当然迁不了,所以我索性把自己的户口也不迁了.但我肯定,他们在统计人口时,不会把我统计在城市人口之列的.
当前,有没有当地城市户籍,仅仅是意味着能不能享有城市居民待遇.目前的户籍制度真是好怪,改革步伐真是好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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