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eyong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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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科斯“损害”及其法理歪曲——科斯《社会成本问题》批判之二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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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13-10-9 14:12:14
说话的逻辑,往往是虚拟语气,如果怎样,就怎样;如果不怎样,就不怎样。
现实的逻辑是,前提在此,后果如下。没有如果。
把说话同现实搅和在一起,自己跟自己打架,还把科斯扯进来,够好玩的。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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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13-10-9 22:26:34
罗鹏 发表于 2013-10-9 14:03
第一,科斯第一定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你有啥好批的?
第二,人们谈论外部性时,当然是依据自己内心的权 ...
第一,科斯第一定理吗?科斯第一定理的前提是什么?结果又是什么?
第二,“内心的权利界定”,权利是客观现实的,还是你内心的?权利是国家或ZF给的,而不法院给的。如果在法律上麦子是农场主的,无论你内心如何界定,它就是农场主的。法院也没有权利把麦子判给或不判给农场主。权利不是应然问题,而是实然问题。
第三,还说不用回答,其实,你根本不明白权利是怎么回事。如你上述所说:“麦子的权利在现实中是否判给农场主,则是另外一件事”,这本身就是有违法理。法院不是立法单位,法院没有权利判权利的归属,他只能根据权利的归属判损失赔偿问题。你如果不懂立法和执法问题,你永远也弄不懂,权利的归属与界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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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yongxia 发表于 2013-10-9 22:30:31
罗鹏 发表于 2013-10-9 14:12
说话的逻辑,往往是虚拟语气,如果怎样,就怎样;如果不怎样,就不怎样。
现实的逻辑是,前提在此,后果如 ...
理论是对现实规律的把握和应用,如果你认为逻辑可以脱离现实而存在,那么,你永远也不可能走进真理。如科斯一样。只能在自己的套套里打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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