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环境保护,金融机构似乎长久以来都是一个旁观者。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以及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金融机构越来越来深入的参与到环保活动之中。尤其是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之下,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协同作用,帮助各个缔约国以灵活的方式完成减排目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京都议定书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而从经济角度出发,它更是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碳金融时代已经来临。
中国作为世界上做大的发展中国家,据有关专家测算,2012年以前我国通过CDM项目减排额的转让收益可达数十亿美元。为此,中国已经被许多国家看做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那么,依托CDM的“碳金融”在我国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并蕴藏着巨大商机。
那么,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当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才能在“碳金融”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上获取最大的收益?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碳交易市场,中国的碳交易存在着哪些优势与不足?金融中介机构以及民间投资机构在这个新兴市场上又各自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