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听不同的声音吧:
(转帖)佩服“贼喊捉贼”的张良福
张良福者,自称北大一“法博”也,想必才高八斗,牛气冲天。然这位第一学府的法博不仅厚颜**“理直气壮”地上演了“贼喊捉贼”的闹剧,还要到网上来大耍悲情,煽风点火、歪曲事实,骗取网友的同情,使偶等孤陋寡闻,才疏学浅之辈惊愕之余,也不得不佩服其**兼悲哀起来!想天下之大,也仅欠扁的阿扁行事和他有相似之风。本不想浪费口舌,然贼辈网上长扰,偶实是无法容忍两所百年名校声誉被肆意糟蹋,特揭示真相一二,以正视听。
一、张博士论文系多方剽窃、抄袭堆砌
拜读北大 “法博”先生毕业大作(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索取号1998\D822\1)后,发现以下事实:
1,全文系大篇幅抄袭、剽窃
粗览之,北大 “法博”先生的大作有数万余字一字不漏的抄袭自他人作品,受侵害学者涉林金枝、陈德恭以及海洋法专家赵理海等数十人。如:第二章第三节《南沙群岛主权争端和南海海域划界争端》从“北部湾(即东京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北部湾是中越两国的一个历史性海湾”洋洋洒洒5大页,全部一字不漏的抄自1980年12月2日《光明日报》的《北部湾海域划界问题》(陈体强、张鸿增)。5页虽不算多的,但这样的例子在文中不胜枚举。
借用他自己的评语评之:“如此胆大包天全盘抄袭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偶也抄袭之!!!)
2,全文基本系史料堆砌,无任何有意义的创新
偶拜读“法博”大作的第一印象,就是这竟然也是一篇博士论文,并且还能拿到市场去出书卖,悲哀!全文从头至尾,竟然都是材料的堆砌(而且大部分都是抄袭)。本来嘛,北大 “法博”,想必学问是一流的,就想看看这位长期专门致力于海洋划界争端研究的“法博”先生的独到见解,但看来看去,还是别人的观点和ZF的立场,全文甚至根本就谈不上有象样的分析,这样的文章竟也说有自己的“论证、分析及结论”,偶也只能说偶辈孤陋寡闻,才疏学浅了。还想用这样的文章敲诈,偶悲哀之、无语之!
同时,我们这位北大 “法博”先生还有着类似“强权逻辑”的思维特质:这个材料是我先发现的,是我先引用的,你再引用这个材料,就是侵犯了我的“权利”。也难怪,“法博”嘛,当然是超越法律的,而且,天天“钻研”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哪能不沾点“强权逻辑”的习气呢?
可见,明显的事实就是这位北大“法博”先生“贼喊捉贼”。
二、张一败涂地,恼羞成怒
其实,在中国“贼喊捉贼”的人多了,历史也很悠久了,根本就不值得希奇。而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的特别之处就是他既容易愤怒、又会大耍悲情,这就使他在众贼中变得无比可爱起来。
据了解,在 “法博”先生“喊捉贼”后,暨大立即展开事实调查。经多次分析、取证、讨论后,做出了正式的处理决定。当然,决定的结果是完全可以预料的: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遭受了惨败。于是,这位北大“法博”先生就无比愤怒起来,抱怨暨大动作太慢,包庇自己人;抱怨暨大校领导当初好言相劝了他;抱怨暨大的文件不满他的意;抱怨广州的媒体竟然对他喊打的人好评。实在没什么好抱怨的了,就抱怨大家都不理他,于是就到网上来耍悲情。
到了网上,就大说特说自己如何如何被拒之不理,如何被不公平对待,希望能骗取广大网友的同情和追捧,形成网络舆论,从而达到自己向别人施加精神压力的目的。
可爱贼的可爱之处就在于他们喜欢做些多余而又显得特别笨、特别好笑而又使自己暴露的事情来。既然连多个部委都已卷入,且都已进入法律程序了,还有必要用网络来发泄自己的愤怒,并不惜捏造事实去恶意攻击别人吗?其实,若真是被侵害了,难道学校不会给他公正吗?法律不会给他公正吗?社会不会给他公正吗?我们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广大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忘了,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眼中是无法的!网友只是他想利用的棋子而已!
三、张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值得佩服的另一点,就是他具有高超的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本领。而且在这同时,仍不忘“贼喊捉贼”。
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说,他被“威胁、恐吓、诽谤”了。不要忘记,这是民和官之间的斗争。大家很少见过民去“威胁、恐吓、诽谤”官吧?比如说我现在也只敢在这匿名说说而已,哪敢公开去和他斗啊!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是别人被“威胁、恐吓、诽谤”了,据说这位北大“法博”先生还开出了天文数字的一笔钱,不给就到网上宣扬、就告你,破坏你的名誉,不死也要你脱层皮。哎,拿窃来的东西再来威胁、敲诈别人,确也算得高明之贼了,佩服之!
四、张“贼喊捉贼”,居心叵测
所谓“盗亦有道”,可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将10年前的大作拿出来说事,不顾一切后果,就是要逼人上绝路。乍一看一副清高的“打假”面孔,其实是用心狠毒、居心叵测。简析如下:
1,求认可。稍微了解一下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就可以知道他1994年就是北大的在职博士了,1997年毕业到现在,10年了,虽然表面上有个过得去的“官”当当,实际上一事无成,可以说是个失败的北大“法博”。我们这位自视甚高的“法博”先生对此一直是耿耿入怀的,现在刚好得知自己的大作被“青睐”,哪有不打蛇随棍上的道理?只要捏造点事实,把事情闹大,至少就可以让周边的人知道,他这位北大“法博”是有本事的!
2,求钱。钱这个东西贼是非常喜欢的。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明确的说:“(这)严重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对我的经济和精神造成严重损失,必须承担赔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的法律责任”,求钱之目的昭然若揭。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攻击别人,对别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后,还要别人来“赔偿精神损失”,偶真想知道是不是别人不给他天文数字的钱,就使他遭受“精神损失”了?也难怪,贼嘛,看着大把的钱又拿不到,当然是巨大的“精神损失”了!
3,求势。这一点是很复杂的。其实,我们这位北大“法博”先生在这场闹剧中并不是孤单的,暨大内部有个别用心十分险恶的人,见不得别人的成功,极其嫉妒和狭隘的心理使得他们走在一起,以求借此在暨大内部掀起一鼓权力和利益再分配的歪风。这一点应该是这一闹剧最重要的目的。
五、张博士的最大悲哀——被小人利用
小人最喜欢的就是在背后借刀杀人,得势时蹦蹦跳跳,失势时上窜下跳。看到张良福这次可以利用,啊,千载难等的机会,岂能错过,又是乎,煽风点火,制造事端。看似乎,张良福却乐意让小人玩转,乐其中,困其中。小人呢,却来个隔山观虎斗,再来个渔翁得利。可悲的张良福,其哪知道背后有更大的阴谋陷阱正等着他去往里钻呢。当张良福钻进之时,也就是小人望天大笑之时。
最后,本人以一颗敬佩的心,忠告我们敬爱的北大法博先生,小人之心,歹毒非常,小心获利不成,反被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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