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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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法制化使得市场需求刚性增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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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7-29 14:22:1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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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就是市场,市场就是交易,而交易是人的行为。所以,经济学其实就是“交易学”,它必须和行为学保持高度一致。经济学研究当中,任何对行为心理学原理的忽视和违背,都将导致其误入歧途并一无所获。
        交易不仅仅行为,而且是属于操作行为(也叫主动行为,对应于另一类“反应行为”)。操作行为的背后是动机,动机的确立基于价值判断。而价值判断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市场上价格的瞬息万变,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交易双方的价值判断在不停地变化,这样的变化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交易双方对两种交易物各有各自的价值判断;其二,同一对交易品A和B的交易发生在不同的交易者之间,上次是甲和乙,这次是甲和丙,或者是丙和丁;其三,这次是这次,上次是上次,此一时彼一时。
       市场价格的变化根本不是客观价值论可以解释的,也不是什么价值中心论可以应对的。因为,即便是客观价值论强行撇开两个主观的交易者不谈,它也无法否认交易当中有两种交易品,即最起码有两个价值变量,也就是根本就没有中心!

        哲学家赵汀阳在其《坏世界研究》一书中开门见山第一句就给出结论——“世界是个坏世界”。随即也给了“坏世界”的判据——只要具备人人自私和资源稀缺这样两个条件,世界就是个坏的世界(第一章第一节)。
        人人自私,稀缺,这也恰恰是当今商品经济社会所具备的两个要素,是西方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的典型特征,这也就是说,按照赵汀阳的这个判据,既然经济社会是一个坏世界,经济体系可以说就是“黑道”,经济学其实也就是一门厚黑学,而经济学家,不说他是黑道中人是黑帮军师,最起码也是讲究盗亦有道的黑道判官。
        进一步,如果承认流行市场经济的当今世界就是一个坏世界,我们就不得不说,在三分之一世纪里,我们中国人一直是在原本要带领大家打破旧一个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政党领导之下努力建造了一个坏世界,尽管我们也可能如赵汀阳所说的那样,心里向往着好世界。这是不是有点南辕北辙?南辕北辙有没有违背行为心理学的原理?或者说顶层是在为击西而声东?

        市场经济又被称为法制经济,现有的法律法规,大部分都是和市场交易有关的,没有这些法规,市场就无法自我运转。这说明,实证的市场就不是基于性本善,而是基于性本恶,其本能是反约束要自由的,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是对市场本性的最深刻到位的表述。
        就社会科学研究的规范和实证两种方法分类来说,处在多如牛毛的法律条文约束之下的市场,只能称作是一个“规范的市场”。即便是在规范的市场当中,黑钱,依然是很多人逐利的目标。
        说到黑钱,就得说原罪。原罪之原,就是开始,就是源。在刚刚开始的源头,规范欠缺,市场野蛮生长,大家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既然没有法规,自然也就谈不上犯罪,充其量只是有违道德。现在的法律原理是法不咎既往,不能拿着现在的法律去审视过去的事情的对错,法律只能用来约束在其有效期内的事情。在道德层面,价值判断的因时而变的特征,同样也不支持我们用现在的价值观去评说历史。
        所以,发财致富讲究先下手为强,现在的说法是快鱼吃慢鱼,要在法律法规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就大干快上,因为没有约束时可选择的方法手段多,成功的几率最高。等到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这样不行那样不可,发财可就难了。前期往往是坐在那里数钱,数钱数到双手抽筋,后来往往是满地爬找钱,找钱找得四肢瘫软。

        需求,依据其对消费者生存安全方面的联系程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必要需求和非必要需求。对应类似的说法还有刚性需求和弹性需求,或者非选择性需求和选择性需求。
        市场的法制化,加上市场伦理学对诚信信用的道德伦理要求,讲究契约精神,让即便是针对非必需品的需求也变得更加刚性。
        所谓的弹性,只是针对合约达成之前的空谈,其实是一种作为愿望的需要,而不是作为有效需求的需求。一旦签约,则必须履约,弹性便消失,即便是支付能力中途消失,你也要承担支付义务和违约责任。而违约赖账,则实是对市场本来弹性的回归。当然,现在也有很多意向性协议被签订,给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留出余地,但也因为仅仅是一个“意向”,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执行约束力。
        交易磋商的过程,是交易双方对两种交易物的价值认知的表达过程,如果认知有重合区,则就有了成交的可能性。当然,如果价值认知没有重合区,任何一方都有拒绝成交的权力。
        对于一次性两清的交易,这种交易合约的达成没有后遗症。离开柜台,概不认账。但还有很多交易合约是跨越时段的,而我们知道,价值判断此一时彼一时,跨越时段的合约实际上就是用合约来约束价值判断的可变性,就是强迫双方不得在合约期内采用新的价值判断。这就使得基于主观可变的价值判断的需求的可变性被约束了,或者说使得需求的刚性增强了。
        当然,现今已经很少有限定价格的长期交易合约了,即便是签署长期合约,也多是“合作意向”,甚至注明价格的随行就市。这就在法律的刚性和价值判断的主观可变的自由之间留下了缓冲余地。

        没有法律的约束,市场自身一定会自生自灭,而非发展成为一个健康持续的市场。
        贸易保护主义实是一个本我的实证的市场行为,而全球化则是约束之下的规范的市场。如《坏世界研究》所说,世界是个坏世界,人们向往好世界。贸易保护实是实证的坏经济,自由贸易是人们向往的规范的好经济。
        当前大家都在讨论全球化的命运,都在看全球化处在多事之秋,其实全球化不会消失,不存在全球化终结的问题,存在的只是这种需要规范的经济之“规范”由谁主导制定的问题。规则的主导制定者当然属于是强者,这也就是说,全球化其实就是强者主导的规范经济,而不是自由经济,国家会动用规则赋予的权力,如关税、奖罚等手段去干涉进出口贸易。
        以前美欧强盛,WTO美欧说了算,中国人想进入都难。现今美国自觉国力渐微,便开始挥舞贸易保护的大棒;中国则蒸蒸日上,于是乎便扛起全球化大旗。原本的日不落帝国英联邦,本身就是一个全球化的格局,现今却因闹着脱欧而被视为背全球化而倒行逆施者,其实英国不过是想回到日不落时代自己说了算的英式全球化,并非真的反对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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