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民工荒”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其中以下几种因素不容忽视。一是国家立法相对滞后,社会重视程度不够。从总体上来看,国家对农民工的有关立法、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整体社会大环境对农民工也没有足够的关注,对农民工的就业、安全、医疗、娱乐、子女就学等配套设施投入不足,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考虑不够,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严重歧视农民工的现象,农民工讨薪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的情况在各地屡屡出现。二是企业对工人技术要求提高,相关投入不足。目前,企业整体劳动力质量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出现“民工荒”的沿海发达地区,实际上就是陷入了低技术的陷阱。在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上,企业的短期行为使得对农民工只注重即时使用,不加以培养,也没有长期培养留用的打算,使一批经验丰富、技能过硬的农民工由于年龄问题不得已丢掉工作,回家务农,这形成了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三是农民工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在我国相当部分城镇,用工不规范、劳工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普遍,社会保障相对缺失。同时,由于工资增长缓慢,而消费物价总体水平明显上升,导致广东、福建等省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
从“民工荒”出现的原因不难看出,我国部分地区的“民工荒”是当地劳动力市场供给、需求和工资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市场调节的结果,而不是政策性的障碍。从短期来看,农民工短缺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仍然较旺,企业一时又难以大幅提高工资,因此部分地区用工短缺的状况短期内可能还会持续。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民工荒”问题使得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专家学者正在从制度改革、利益关系调整、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等方面对“民工荒”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逐步转变观念,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立法力度,全力构建保障体系,通过政府、社会、企业的共同努力,最终一定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民工荒”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民工荒”现象难道不是一个解决廉价劳动力问题的好契机吗。
作者:田力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2010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