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我n久的问题 ,谢谢好心人回答下!!!
至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共有九名成员。一次,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讨论将公司闲置资金1亿元投资于期货。该次会共有6名董事出席。董事张某虽未出席但是书面委托其助理王某(非董事)出席会议。董事长介绍了情况,并表示赞成此次出资。经书面表决:4位董事赞成,1名董事和董事张某的代理人王某表示反对,董事李某弃权。董事长认为本议案已是多数通过,决议有效。该公司因投资期货损失1000万元。公司股东以公司董事会决议违法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全体董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析本案中存在哪些违法事实,你认为法院如何判决本案?说明理由
为什么投资期货是违法事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