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截至1997年年底,我国共发行国债9057.81亿元,累计还本付息额5128.94亿元。国债的恢复发行,不仅有力地弥补了我国财政收入的不足,促进了我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而且满足了全社会不同投资者的多种需要,同时对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乃至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9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当的货币政策,确保了经济的稳定增长。其中,作为联结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桥梁的、以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和增发1000亿元10年期国债为标志的国债政策尤为世人瞩目。那么,当前我国执行的是怎样一种国债政策,而在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宏观背景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国债政策呢?本文拟从国债规模大小、发行对象选择、国债市场建设以及地方ZF债券等几个方面,就近年来我国国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政策方向,作一简要的说明。
一、适当控制当前国债规模的增长速度
我国从1994年开始完全依靠发行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因此自1994年以来,我国的国债规模增长很快(见表1),其中年度发行规模平均增长28.5%左右,年底累计余额的年均增幅约为34.3%。由于我国国债规模的基数较小,虽然年均增长百分比较高,但从绝对数额来看,年度发行规模年均增长在300-600亿元之间,增幅不算太大。不过,年底累计余额每年增长均在1000亿元以上。
表1 1994-1997年内债规模及其增幅 单位:亿元
年份 年度发行规模 年底累计余额
1994 1028.57 2286.40
1995 1510.86(32.8%) 3300.30(44.3%)
1996 1847.77(22.3%) 4361.43(32.2%)
1997 2411.79(30.5%) 5508.93(26.3%)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1998》,中国证券会主编。
在国债规模增长较快的同时,国民经济依然保持着稳定增长态,因此近几年我国国债负担率(即某年年底国债余额占当年GDP的百分比)的变化并不算大。1997年的国债负担率为7.37%,即使把统借统还外债算进来,也不过8.12%。这就为1998年增发100亿元10年期附息国债,实施更加积极的、反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提供了相应的空间。
1998年的国债发行额达到3808.77亿元(若计入统借统还外债,为3891.55亿元),比1997年增长57.9%。1998年的国债余额约为7862亿元,占GDP的比重约为9.88%,若考虑到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的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和转贷地方ZF使用的580亿元国债等因素,则1998年的国债负担率约为13.6%。
国际上一般把《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60%这一国债负担率水平,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债规模大小的指标。与之相比,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并不算高。但是考虑到我国恢复国债发行的时间不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以及近几年来国债余额的增长大大高于GDP的增长率这一事实,从中长期来看,我们必须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适当控制国债规模的增长速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年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为1-2%,低于国际公认的3%这一警戒线。但是世界银行和其他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的财政赤字在改革开放期间平均占GDP的8-9%,而不是公布的1-2%。他们把养老金支付缺口和银行不良贷款均划为财政赤字。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认为,由于目前中国正处于由计划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因此与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退休职工养老金问题和银行系统不良贷款问题,都会对中国的公共财政构成巨大的资金压力。鉴于中国所进行的改革事业带来的是游戏规则的重大改变,因此在转轨时期,道德风险问题并不重要。为此,通过发行国债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养老金支付问题和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则是一种较为明智和必然的选择。
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和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支付制品是困扰当前及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两大问题。但是,不良贷款到底有多少,养老金缺口究竟有多大,对此,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们有过许多估算,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许多投资银行(如美林证券公司)也有过不少研究,可以说是众口不一。
根据标准·普尔评级公司的估算,1997年年初我国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为20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6600亿元),占1996年GDP的25%;还有的认为,中国的不良贷款比例高达40%,并认为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技术上已经破产。至于养老金缺口的大小,世界银行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潜的养老金债务约占GDP的50%(比其它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小得多)。暂且不论推算的不良贷款和养老金缺口的准确率有多高,但不难看出,不良贷款问题和养老金问题所产生的资金缺口还是很大的。
当然,养老金问题和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最终解决绝不仅是单纯依靠财政出资这一种方法,但它显然会对目前的状况构成巨大的压力。对于ZF财政而言,在目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短期内不可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发行国债似乎是解决这两大资金缺口的较为可行的途径。
如果说60%这一国债负担率水平较为合适,那么考虑到银行不良贷款和养老金支付缺口对于国债发行所构成的巨大压力,我们认为,必须适当控制当前国债规模的增长速度,以便为金融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奠定稳固的制度基础和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如1998年发行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其实质就是用于补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保障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从而进一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二、适度增加面向金融机构发行国债的份额
我国的国债主要是面向个人发行的,其利率水平则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确定的。这就决定了国债发行利率必须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而且期限不能太长。1994年以来(1996年除外),我国主要是采取向个人发行凭证式国债的方式,期限大多是2-5年,以3年为主,很受个人投资者的欢迎。
1996年,财政部通过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进行了面向金融机构发行记账式国债的试点工作。这一年,财政部不仅发行了长至7年和10年、短至6个月和3个月的国债,使得国债的期限结构较为合理,而且发行期大大缩短。这既满足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又为当年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规范的操作工具。
一方面我国国债场外市场的交易秩序较为混乱,当时国债的上市交易主要选择在上海和深圳两证券交易所;另一方面,国债作为一种安全性最高的固定收益工具,从其性质来说适宜在场外市场采取谈判成交的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国债的交易选择在交易内进行的话,其价格波动会较为剧烈。与此同时,面向个人发行国债,满足城乡居民的投资需求,始终是我国国债发行的一条重要原则。于是近两年来,我国主要是面向个人发行不可流通但可提前变现的凭证式国债。1997年我国发行了1643.32亿元凭证式国债,1998年凭证式国债的发行规模达到2200.10亿元。
一般来说,只要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水平高出银行存款利率一定的幅度,在目前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较少、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城乡储蓄存款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面向个人发行凭证式国债不失为一种较为稳健的做法。
但考虑到凭证式国债存在发行期过长、发行成本偏高、债券期限较短等问题,以及国债规模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我们还必须同时面向金融机构发行记账式国债。如1998年财政部就向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1000亿元国债,向其它商业银行发行了423.5亿元7年期专项国债。
面向金融机构发行国债,不仅可以使国债期限品种多样化,而且能降低国债发行成本。同时,由于国债在金融机构的资产中发挥着“二级准备金”的作用,因此中央财政基本上无须考虑金融机构所持国债的还本问题,通常按“借新还旧”方式处理即可。而随着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其持有的国债余额也将不断增加,毫无疑问,我国的国债发行将因此获得一个规模极大且非常稳定的市场。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持有的各种国债大约占其资产总额的10%左右。同时在这些国家的国债持有者结构中,金融机构占有相当显著的份额,如1996年年底,美国为50%,英国为80%,德国为60%。从这里不难看出,个人和在国债市场上只是起着微不足道的作用。如果我们用10%这一比例进行简单的套算,我国的国债市场大约可以有1000亿元的规模。
既然金融机构持有大量国债,并且这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主要是通过国债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手段来调节基础货币的供应量,而且基础货币的供应量是不断增长的,因此对于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债,中央财政同样无须考虑还本问题。这样大致算下来,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持有近15000亿元的国债。对于国债市场来说,这显然又是一个巨大的应债来源。
由上述分析可知,仅金融机构就可以持有近25000亿元的国债余额,而1998年年底的国债余额不过11000亿元。在国债规模越来越大、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趋缓的背景下,我们必须适度增加面向金融机构发行国债的份额。
三、建立具有较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国债市场
一般而言,国债市场问题比发行问题更为重要。一个具有较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国债市场,不仅便于确定新发国债的发行条件,而且能为其它筹资人发行债券建立成本标准。同时,一个具有较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国债市场的建立,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而且便于中央银行利用国债市场开展公开市场业务。
我国的国债市场是于1988年从国债中介机构的柜台交易开始的。从当时出发点来看,主要是为了方便个人将手中持有的国债进行变现。这和现代意义上的国债市场还不是一回事,然而毕竟是迈出了第一步。但在后几年柜台市场(又称“场外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债托管、结算等设施建设的滞后和对场外市场的监管没有跟上,因此在场外市场上国债的买空卖空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场外市场的交易秩序较为混乱。
由于场外市场国债交易的安全性较差,机构投资者不愿涉足这一领域,因此场外市场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国债交易就自然转到了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又称“场内市场”)。交易所利用相对发达的股票托管、结算系统,办理了国债的托管、结算,提高了国债的交易效率,减少了市场风险,因此交易所的国债量很快占到全国国债交易量的90%以上。但是,国债交易过于集中,对于国债市场乃至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非常不利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