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2号) |
现将第二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0日至23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将于2010年5月22日、23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同时举行。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和教材使用2009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七、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八、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咨询电话:021-61651128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一○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