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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森学术思想介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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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4-9-6 23:1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陈抗,南洋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是奥尔森的学生。奥大概在2000年去世。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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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ying 发表于 2004-9-6 23:0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集体行动的逻辑》成功地推翻了“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们一定会自愿、自动地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这样一个正统群体理论延用多年的“公理”。然而,奥尔森教授并没有停止对集体行动的研究。就像生物学家先研究有机体、后研究物种一样,奥尔森先分析个人与群体的关系,而后研究群体与社会、国家这个更高层的关系。1982年出版的《国家的兴衰》集中阐述了奥尔森的研究发现。此著作出版后立刻受到广泛重视,在1983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克莱姆惹奖,并且先后以十几种语言翻译本介绍到许多国家。本文重点介绍《国家的兴衰》中的主要学术观点。
  有人认为,奥尔森的写作风格与一些侦探小说十分类似。侦探小说通常以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件制造悬念,接着引入几个具有犯案动机的可疑分子,而且其中一个看起来最不可能作案。但是,在那些可疑分子被逐个排除后,读者终于看到,作案的正是可能性最小的那一个。《国家的兴衰》也有类似的结构。奥尔森首先提出这样问题:为什么饱受第二次世界大战摧残的德国和日本在战后能够创造出高速发展的经济奇迹?为什么像美国、英国这些受战争影响比较小的国家反而经济呆滞?是什么因素导致这样大的反差?多数经济学家心目中的“可疑分子”是:资本积累、技术进步、人力资源等。在对这些因素逐个进行讨论并且加以排除后,奥尔森的“主要人物”终于粉墨登场。“他”不是别人,正是《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的“主人公”——搭便车者。
  搭便车怎么能够和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搭上边呢?奥尔森指出,集体中有搭便车的个人,国家中也有搭便车的群体。个人可以吃集体的“大锅饭”,集体也可以吃国家的“大锅饭”。不过,在国家中搭便车有不同的搭法。因为国家可以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利益集团就可以通过“寻租活动”(rent seeking)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改变收入再分配的方案,从而增加利益集团自己的收入。这些政策包括税收、补贴政策,禁止企业进入、禁止资金和人才的流动,竖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保护主义政策等。美国各式各样的“院外活动”就是利益集团游说参众两院、影响收入再分配的寻租活动。中国也有向中央要政策、“跑部钱进”、促成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寻租行为。奥尔森把这些搭便车的群体、这些寻求收入再分配的利益集团叫做“分利联盟”(distributional coalition)。它们不是被动地 等待“便车”的到来,而是主动出击,把“不便”变成“方便”。
  分利联盟给国家经济发展制造了许多不利因素。首先,寻租活动不但要浪费大量的资源,而且改变了社会的激励机制。与其辛辛苦苦地提高生产力,不如雇一些律师、说客耍耍嘴皮子。这一来,大量精力和资源被浪费于“分饼”而不是把“饼”做大,其结果必然要对国民收入的增长造成负面影响。
  如果在利益集团的影响下,某些产品的价格或者是某些行业的工资上涨,某些收入的税率下降,这些变化都会带来资源分配的扭曲,影响市场的效率,甚至造成物价和工资的循环上涨,导致高通货膨胀率和高失业率。
  分利联盟进行游说活动,总是打出冠冕堂皇的旗号。糖农要“保护国家制糖业”;纺织业要反对使用童工,“保障”发展中国家兒童的权益。其真实目的是要设置进入障碍,保护垄断者的利益。各式各样的保护主义政策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机制,降低经济效益,抑制新兴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当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的决策效率下降,制定经济政策的时间延长,影响整体社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资源重组的能力,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当多个分利联盟串通共谋、取得制定经济政策的支配性地位时,国家的政策便成为这些利益集团坐地分赃的工具,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深受其害。分利联盟就像是闯进瓷器店里哄抢的几帮强盗,他们抢走的少,打烂的多。
  分利联盟通过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来实现群体、个人的狭隘利益。为什么受害的人们会任由他们这么做呢?奥尔森指出,这还是搭便车的行为在作怪。当国家、社会蒙受损失时,群体、个人的利益也受损。不过,如果将由某一项政策带来的损失分摊到个人身上,其数目就微不足道。这时候,个人的搭便车行为(袖手旁观,等别人来管这番“闲事”)是理性的选择。我们常常听到“花国家的钱不心疼”这种说法,描述的就是这种心态。乱花国家钱的人(或集团)直接从花钱中受益,当然不心疼。看着别人乱花国家的钱也心疼不起来,因为那些钱即使自己有份,也只是几亿分之一。国有企业亏损也好,国有资产流失也好,“主人翁”就是着急不起来。这种冷漠的搭便车心态被称为是“理性无知”(rational ignorance)。
  同样地,社会中的群体也没有强烈的激励机制与分利联盟损人利己的行为作斗争,因为这种斗争实际上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使全体人民受益。除非存在有附带的特殊利益,此类活动的结果给群体以及群体中个人带来的边际收益微乎其微。但是,组织此类活动的边际成本却是十分显著的。权衡利弊,理性的群体也选择搭便车。因此,哄抢的还在哄抢,沉默的多数还在沉默。
  在奥尔森的故事中,搭便车者就是那个最不可疑的作案者。奥尔森列举大量事实说明,造成英、美等国家经济发展呆滞的主要原因是数目繁多的分利联盟进行了大量寻租活动。这些活动将收入转移给利益集团,但是每一种转移都是以牺牲国家和社会利益为代价的。其结果使体制僵化,经济缺乏活力。奥尔森别出心裁,以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解释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现象。
  与英国、美国相比较,日本与德国战后二三十年里的寻租活动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奥尔森认为,战争对这些国家中原有分利联盟的破坏是造就德国和日本战后“经济奇迹”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任何对社会组织的重组、任何对分利联盟和它们特殊利益来源的破坏,都会加快经济发展。
  尤其有趣的是,国家的兴衰和集体行动的成败呈“负相关”。兴旺是因为集体行动的失败。分利联盟还组织不起来,没来得及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伤害。而衰败则是由于一些集体行动成功了。利益集团克服了《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描述的那些障碍,摆脱了集体行动的困境,成功地组成了分利联盟。奥尔森在故事的上下集保持了连贯性和一致性,再次验证了分利联盟成功的几个条件:集体人数少,集体成员不对称,存在选择性激励。不过,他又加上新的一条,那就是时间对于集体行动成功的影响。奥尔森发现,在长期稳定的社会中,利益集团可以创造出恰当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逐渐克服集体行动的困难,最终获得集体行动的成功。
  由于小集体容易组织集体行动,大集体反而难以形成集体行动,小集体成为分利联盟的概率比大集体大。奥尔森发现了社会群体中这种“以小欺大”的现象。组织起来的小集体就像是单位里那位能争会吵的泼皮,而大集体就像是周围那些息事宁人的好好先生。泼皮每次都能从别人那儿争到不属于他自己的利益,而受欺负的好好先生中往往就找不到一位愿意站出来替大家说句公道话的代表。社会中的群体与单位中的个人,其行为就是有那么多类似的地方!
  在对利益集团的研究中,奥尔森还发现一些行为特例。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与英国和美国的工会组织就有明显的区别。英国和美国的工会多半是行业性组织,它们在要求提高工资时,从不考虑这些要求对劳工市场、对出口产品竞争力以及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这些组织存在搭便车的心态,希望别的行业不会跟风、希望自己的工资要求不会带来工资的轮番上升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恶化。而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则不同。这些国家的工会是全国性的组织,涵盖面很大。工会的行动对宏观经济有显而易见的直接影响。因此,这些工会的行为就十分慎重,对国家利益比较照顾。奥尔森从中总结出“狭隘利益”(narrow interest)与“涵盖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的根本区别。“狭隘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关系不大,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企图通过损害社会利益来提高自身利益。“涵盖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在争取收入再分配时比较有节制,注意减少对社会利益的危害。
  我们的老祖宗几千年来不断地灌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种群体至上的价值导向。但是,从《集体行动的逻辑》到《国家的兴衰》,奥尔森让我们看到的却是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先个人后集体,先集体后社会的利益取向。这一人性弊端至今还顽固地表现在我们的社会里。瓷器店里的哄抢打碎了许多贵重的瓷器,其结果看似不合理,其实非常合理。如果我们忽略了对群体与个人理性行为的了解,不但会陷入阿Q的精神境地,而且也无法对瓷器店里哄抢这类现象进行解释,因而找不到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的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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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ying 发表于 2004-9-6 23:0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从《集体行动的逻辑》到《国家的兴衰》,奥尔森以搭便车现象揭示集体行动的困境和“看不见的手”的失灵。他反复指出,个人的理性选择往往会导致集体或社会的非理性结果。然而,奥尔森并没有因为市场失灵而选择政府干预和中央计划经济。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坚持以理性自利的经济人作为分析政治家与政府官员行为的出发点。奥尔森知道,政府失灵一样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   和其它公共选择理论的文献一样,《国家的兴衰》以民主政体为框架,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集体选择问题进行分析。但是,当奥尔森将他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试图回答“为什么世界上有的国家富有,有的国家贫穷”这样的问题时,原有的框架就显得狭小。他需要建立一个超越社会体制、跨越时空的理论架构。而这个宏大愿望,是在奥尔森的最后一部著作《权力与繁荣》中实现的。   虽然《权力与繁荣》在奥尔森逝世两年后的2000年才出版,书中的主要观点却早已通过他在九十年代陆续发表的论文传播开来。奥尔森发现,解释国家间贫富差别的道理虽然有千条万絮,只有一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只要巧取豪夺比生产建设来得容易,掠夺活动就会使投资、分工、合作等创造活动萎缩,经济就不发达,社会就贫穷。反之,只要存在激励机制诱使企业和个人积极地进行生产创造,经济就繁荣,社会就富足。奥尔森还发现,尽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初级市场交易到处可见,在合同约束下进行的复杂市场交易却不很普遍。投资、融资、研发新产品等“产权密集型”生产活动只活跃于那些私人财产受到绝对保护、商业合同得到严格执行的国家。由此可见,政府对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权力与繁荣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在什么条件下当权者会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保护产权、打击掠夺活动、促进生产?在什么条件下他们自己会侵犯私人财产、掠夺大部分劳动成果、打击生产活动?要回答这些问题,奥尔森需要一个描述政府行为和激励机制的模型。   政治学家和规范经济学家都无法提供这样的模型,因为他们都假设政府是做好事的“仁慈君主”,不可能有掠夺这样的强盗行径。同样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无法提供适当的模型。他们过于注重自愿交易,完全忽略了权力的强迫性。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甚至将科斯定理中的谈判、自愿交易和交易费用等一整套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与政府决策,得出了“现状最合理、最有效”这样的荒谬结论。奥尔森对此提出了以下尖锐的批评:“难道小偷会关心受害人如何比较围墙的造价与被窃取财物的相对价值吗?难道杀人犯就只杀那些企图自杀的人吗?有什么能够保证政府在没收私人财产后一定会更有效地使用这些财产?又有什么能够保证政府能比纳税人更有效地使用税款?”   究竟什么样的模型才能解释当权者如何为自身的利益而有选择地使用权力?奥尔森发现了“罪犯比喻”的妙用,他的这一发现得益于一本关于冯玉祥的书。这本书介绍冯玉祥率领二十万北洋大军围剿白狼,受到百姓的拥戴。白狼是民国初年的农民起义领袖,是势力遍及河南、陕西、甘肃的“流寇”。冯玉祥则是统治西北的军阀,盘踞一方的“坐寇”。奥尔森感到不解的是:流寇偶尔来抢,得手就离开。坐寇却反复掠夺同样的人。为什么民众宁愿接受坐寇的统治?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奥尔森认真地研究政府的起源。在以狩猎、采集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原始社会里,原始部落一般由50到100人组成。由于人数不多,部落内的和平秩序可以通过自发、自愿的协商来实现。而到了农业社会,生产力提高,人口增长。这时,社会无法自动实现和平秩序。   和平与秩序是一种公共物品。它使个人财产有保障,使人民愿意为积累财富而积极从事生产活动。反之,在强盗横行的地方,大量资源被用于防盗和保安,人们不积极从事生产活动,甚至装穷、装懒。   《集体行动的逻辑》告诉我们,在人数多的大集体中,实现集体行动非常困难。在社会人口众多的情况下,生产“和平与秩序”这种公共物品的成本很高,个人成本与收益极不对称,搭便车是理性选择。结果,和平与秩序无法自动实现。无政府状态是集体行动失败的产物。   “暴力企业家”很快就发现,组织强大的暴力机器进行掠夺是谋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于是流寇四起、土匪丛生。然而,流寇无组织的竞相掠夺使人民失去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创造的财富越来越少,流寇能抢到的也越来越少。   流寇把富裕的地方抢穷是一种“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任何一帮流寇都不希望杀掉“会下金蛋的母鸡”,但又唯恐其他流寇先下手,抱着不抢白不抢的心态。聪明的暴力企业家发现,只有垄断了掠夺权才能杜绝这种恶性竞争。于是,群雄争霸的局面出现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能组织最大暴力机器的暴力企业家最终胜出,垄断掠夺权力,保护交保护费的“纳税人”。奥尔森说:理性的、自利的流寇头子好像是在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下变成坐寇,戴上皇冠,自封君主、国王、天子、或者皇帝,以政府取代无政府状态。这只看不见的手被奥尔森称为是“看不见的左手”,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右手”相对应。   虽然“成者为王败者寇”这样的故事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但奥尔森强调的是由“寇”变“王”的诱因和利益机制变化。在《国家的兴衰》中,奥尔森提出了涵盖利益与狭隘利益这两个概念。拥有涵盖利益的主体,其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有强烈的激励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那些具有狭隘利益的主体,其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关系不大,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通过损害社会利益来提高自身利益。流寇只有狭隘利益,以掠夺、破坏为生。但是,当流寇定居下来、变成统治一方的坐寇时,其利益机制起了变化。坐寇的 占领地越富裕,他的收益也越高。因此,坐寇拥有涵盖利益,他掠夺有度,而且不许其它强盗、土匪、黑帮、军阀来掠夺。他积极维持社会秩序安定,创造生产条件,甚至愿意兴修水利、铺路架桥、提供其它公共物品,因为这些活动和有限掠夺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他自身的长远利益。   “看不见的左手”和“看不见的右手”看起来有两个共同之处:两只手都引导人们做好事,都指出垄断一条路。生产者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在市场中提供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服务,客观上提高了消费者的利益;统治者为了自身的长期利益而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客观上为被统治者造福。同样地,生产者看到自由竞争导致利润下降,都希望征服其他竞争者、成为垄断市场的寡头;在权力场上角逐的流寇也明白“公地悲剧”的道理,都希望打败对手、成为独霸一方的坐寇。然而,市场上的竞争是将利益转移给消费者,“看不见的右手”指导生产者先做好事再垄断市场。权力场上的竞争对所有人的利益都造成破坏,“看不见的左手”引导流寇在垄断掠夺权力后才做好事。因此,消费者不希望看到市场被垄断,而老百姓则不愿意看到群雄争霸的混乱局面长久持续下去。社会越稳定,统治者的涵盖利益越强、眼光也越长远,人们的投资活动也就越有保障。   在独裁体制下,理性独裁者的涵盖利益是提供社会秩序和公共物品、实现社会发展的动力。而权力转移的不确定性则是保障财产合法性、合同有效性、促进社会长期发展的障碍。那些即将下台的独裁者,其行为同流寇并无两样。“国王万岁,万万岁,”其实也反映了老百姓求稳、怕乱的心态。奥尔森指出:“直到相当近代的人类历史,述说的都是同样一个故事:人类文明在坐寇的统治下逐渐进步,其过程偶尔由于流寇的出现而被打断。”   就像生产者垄断市场的目的有时无法达到一样,流寇成为坐寇的梦想有时也会落空,也会出现几个寡头互相牵制的局面。由于历史的偶然机会,一个民主政体的胚胎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形成了。“光荣革命”后的英国权力分散,无法产生新的独裁国王。由于势均力敌的政治领袖拥有交叉混合的势力范围,分治割据局面也没有出现。当时的英国没有外来势力占领的威胁,权力分享的议会制对政治领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最佳方案。于是,限制权力、防止新独裁者出现的制度获得成功。   民主体制能有效地限制对社会掠夺无度的当权者,保障个人权利的法规同时也保障人民财产和合同的有效性,促进“产权密集型”的投资活动,推动社会的长期发展。这就是工业革命由英国开始、资本主义在英国迅速发展的原因。但是,正如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中指出的那样,长期稳定的社会可以使分利联盟克服集体行动的困难、在民主体制内进行寻租活动;狭隘利益的代表有可能支配经济政策的制定、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而且,“理性无知”也可能造成代表狭隘利益的“流寇”在民主体制下轮流上台、轮番掠夺的不稳定局面。   《权力与繁荣》通过“罪犯比喻”让我们看到政府也有两只手:掠夺之手和扶助之手。当涵盖利益占主导地位时,掠夺之手受到约束,扶助之手积极运作。一旦涵盖利益被狭隘利益取代,扶助的手软,掠夺的手硬。无论如何,政府的手是永远主动出击的手,是代表当权者利益的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是对实际的真实写照。那种希望政府自我约束、该出手时才出手、该干预时才干预的想法,其实是非常天真的。   这正是人类社会最棘手的一个两难状况。一方面,政府必须拥有权力和强制手段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私人财产、取缔掠夺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人民进行掠夺。经济繁荣需要的是一个扶助之手强有力、掠夺之手受约束的政府。而要做到这一点,难度其实相当高。   奥尔森在《权力与繁荣》中提出了经济繁荣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私有产权必须牢靠、明确。第二,必须根除任何形式的掠夺。要达到这两条,就必须从政府的激励机制出发,建立一个能够给予涵盖利益最大决策权的政治体制。奥尔森认为,这些条件在民主政体中比较有可能得到满足。

  原载《经济学家茶座》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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